并购企业价值高估是否涉税?税务方面该如何操作?
并购企业价值高估意思是被并购企业卖了个好价,受益者是被并购企业股东,并购企业转让所得应该缴纳所得税。
如果被并购企业股东是个人,则转让所得缴个人所得税;如果被并购企业股东是企业,则转让所得缴企业所得税。
肯定涉税的,尤其对卖出公司的股东来说。比如涉及到企业资产增值的土地增值税、房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等。
在高估值的情况下以上税负-下面简单介绍如何进行策划:
1、收购过程中剥离出来一些增值幅度大,值得长期持有的资产,通过租赁方式变现。
2、在出卖企业前,如果该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则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3、在企业的无形资产中把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评估高些,并在企业并购前优先转让这些知识产权,国家对知识产权转让有很多税收优惠,从而减少在有形资产上增值税的税负。
4、如果被收购企业股东看好并购后企业的未来发展,也可以通过把增值部分作为新企业的股份持有,从而减少了所卖出企业的现金增值,起到减少增值税和所得税支出。
总之,税收策划要提前2-3年进行,首先熟悉并购的税收政策、流程、关键点,然后针对这些关键点进行提前策划,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人政策心前提下节约税务支出。
收购发票如何申报纳税?
收购发票开具以后,财务进行入账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
自开的收购发票的进项税额,应该填写到在附表二第6栏“**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次,抵扣的税额会自动在主表申报表中体现。
农产品收购发票税金是如何计算的?是按开具的金额乘以13%,还是跟专用发票一样的做法?
开具农产品统一收购发票,申报抵扣的税额是不是发票票面金额直接乘以13%?是的。申报抵扣的税额是发票票面金额直接乘以13%。为什么跟其他统一发票不同?因为农产品不纳税,收购额×13%计算进项税,是国家考虑到,如果没有进项税,农产品加工产品销售还要交纳至少13%的销项税,加工企业是吃不消的,不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才虚拟了这部分进项税。仅供参考。
青海省企业破产重组个人所得税政策?
为扶持企业发展,对收购重组后组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自重组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快对破产企业收购重组工作进度。经贸、财政、工商、税务、土地和金融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简化并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免收一切费用。
四、对收购破产企业实施重组后,新上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予以贴息支持。
五、凡被收购重组的企业,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六、自本规定发布之日上溯三年内收购破产企业实施重组的企业,在剩余时间内享受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免征所得税政策。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重组如何进行特殊税务处理?
(1)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2)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的特殊税务处理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比例要求为:
①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或资产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或全部资产的50%;
②收购企业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3)企业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①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②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企业合并划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015年5月18日,据上交所公告显示,中国北车A股股票将按照1:1.10的比例转换为中国南车A股股票。5月20日将对中国北车和予以摘牌,中国南车将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申请股票简称变更。
粮食收购的税务问题怎么办?
农产品的增值税处理很特殊,如果企业直接收购农产品,由于农民是无法开票的,所以好像是自己开具发票(这个不确定),收购的农产品,按收购金额的13%计算抵扣,也就是如果你收购了100元玉米,将13元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87元计入成本。做题肯定是这样做的,没有在农业企业干过,仅供参考。
除指定的粮食企业,其他企业不得开具农产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