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自己被别人冒名贷款,银行是否需要负责任?
银行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或侵犯被冒名贷款人荣誉权的赔偿责任。
1. 什么事冒名贷款。被冒名贷款是指借款人在并不知情(或予以否认),本人也未在申请书及借款合同上签字确认的情况下,被实际借款人冒名借款,凭证署名借款人存在,机构内部工作人员自身或内外勾结,利用所掌握的他人身份证明材料,骗取贷款的行为。
划重点:不知情;申请书和合同未签字。
1. 责任划分。一是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也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银行与真正贷款人串通订立贷款合同的行为,对被冒名贷款人无法律约束力,被冒名贷款人有权要求银行认定被冒名贷款人不知情的贷款合同无效。
划重点:合同无效。
重点来了
二是银行承担连带责任。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贷款通则》第二十七条贷款调查规定:“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第三十一条贷后检查规定:“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划重点:银行发放贷款,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追踪调查和检查,是银行的法定义务。银行未能履行尽职审查职责存在过错。
另外,如果贷款逾期致使银行将被冒名贷款人纳入失信记录,则导致将虚假的被冒名贷款人的不良信用信息报告并记载到了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数据库,会侵犯被冒名贷款人的名誉权和信用权。由此,被冒名贷款人可向银行要求赔偿损失。
三是实际借款人构成贷款诈骗罪。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实际发生此类事件,建议聘请律师,快速搜集证据,进行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谢谢邀答
这类问题我以前答过,我是银行多年的风控人员,我认为此类情况只有在银行工作人员不尽职或内外勾结作案的情况下产生。
一、银行工作人员不尽责,导致他人被别人冒名贷款。出现他人资料被冒用,合同被冒签,贷款资金被冒领。如果,出现不按期还款,银行及不尽责的工作人员承担赔偿及损失责任。银行然后按内部管理制度,如涉嫌违法按法律规定由不尽责员工承担责任。对被冒名贷款人员形成的征信记录或名誉损失,由错误银行承担恢复或纠正责任。
二、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形成的冒名贷款,由银行承担损失,被冒名人不承担。银行同时应恢复被冒名人的征信记录。
三、被冒名人有权要求贷款银行因管理不善而对被冒名人形成的损失、伤害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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