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输液死亡是咋回事?
第一,这个药物规定不用皮试,所以在这一点上,发生了过敏,诊所没责任。
第二,发生了过敏后,诊所的抢救措施用的对不对,有没有过敏反应的应急预案,诊所的抢救流程和能力可能被质疑。
第三,现在的输液都去社区了,大医院的门诊输液都取消了,社区是可以输液的,目前政策是这样。
第四,可能这件事的结局是赔钱,双方和解,常规套路了,所以大家各自回家吃饭吧。
长洲区:患者输液后死亡,诊所及其负责人被诉赔, 你怎么看?
鄙人觉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患者死亡原因是什么是关键。
1.所输注液体存在配伍禁忌,输液后出现死亡,这种情况,毫无疑问诊所是有责任的。
2.药物过敏反应,如果是需要做皮试而没做引起的,诊所也是有责任的,如果做了皮试是正常的,输液后出现过敏反应,死亡了,比如头孢类抗生素,临床上经常会听到此类事故。
3.本身的疾病引起的死亡。这也很难说清,究竟输的液体有没有可能导致疾病加重。
最后,我觉得诊所会赔钱的。
输液死亡事件其实很多,我就亲身经历过一回。
那年冬天,我二哥给我打电活,说我堂弟媳妇死了,是在本村诊所输液输死的。让我回去帮助索赔。也就是助助威,人多势重嘛。我到哪人还没拉回来,因为赔偿金额没有达成共识。堂弟索赔10万,诊所只想赔个几千。差距太大,谈不拢,论过错,事主和诊所都有。但人死了,不闹白不闹,闹了肯定有赔偿金,所以医闹盛行。
那事有村干部调解,但赔偿金终究无法达成一致,村干部就不管了。我堂弟的亲戚们就商量,不行就把尸体放在诊所,让他诊所开不了门。
说干就干,大家把堂弟媳妇从太平间拉了回来,就放在了诊所的大厅里。期间发生了不小的冲突。我们家族人多势众,开诊所那家没啥人。吓得那家报了警。其实警察管不了这事。最后还得当事双方协商解决。
堂弟家亲戚开始在大厅烧纸、哭闹,一时间诊所大厅内乌烟瘴气、哭声振天。
最后,还是诊所那方屈服了,答应赔偿9万元,这件事才算了结了。
就这件事来说,诊所也知道自己有过错,不然肯定要经公。但经公肯定麻烦事多,私了,多好,一了百了,大家都回去睡个安稳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