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未继承房产近期才知道房产证被继父女儿过户了怎么办?
首先说这套房子有你们子女继承的部份,但因对法律知识不甚了解错过了遗产继承的时间,让你亲母和继父钻了空子把房产赠与继父的女儿了。
从法律上讲,你们亲父去世留下的财产,应按照遗产继承法规定,对你母亲和子女进行财产分割后,若只留下这套房子这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但是子女们在知情的前提下,房产成了继父的女儿了。因此子女们走司法程序讨回公道,伸张自己加权益!
那要看房产是谁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子。竟然是继父,如果房产是你生父留下的,那果断起诉她,让他女人还回来。
如果房产是你继父和你母亲婚后共同拥冇的,那你也有一半继承权,也要让她还回来,他这样私自不经过你就去过了户,在法律上是不行的。
物权法出台前,我出资在北京以女儿名字买的房产能否过户到我名下呢?
首先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过户到自己名下。不知道是否是与自己女儿的债务纠纷?
但是,你想过户到自己名下就要拥有在北京购房的资格,你是在青岛退休的,所以肯定不是北京户口;既然已经退休了,就不可能拥有连续五年的纳税证明;现在您不符合在北京购房的资格,所以你无法再北京购房,无法过户到自己名下。
要是债务纠纷,你可以出具当时的转账记录,出具说明房子的出资人是你的证据,如果是由你女儿还的贷款,那你只能获得当时首付的产权,贷款部分的增值你要以市价折现还给你女儿!
外婆把房子赠与外孙后果?
要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协议公证,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和2%公证费,得到公证书,再去房管,办理赠与过户,缴纳全额契税3%,印花税费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块钱。
要是外孙是个未成年人,还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孩子的合法监护人(即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孩子一起去办理,代替签字办理手续,这样就可以了。
被执行人把房产过户给女儿能执行吗?
如果被执行人将房产过户给女儿,这可能被认为是一种转移财产的行为,旨在逃避债务的执行。根据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和《执行程序法》,法院可以对此进行追溯和追索,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法院认为被执行人的房产过户是为了逃避债务的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房产、强制执行等,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因此,被执行人将房产过户给女儿并不能完全逃避债务的执行。
可以的
一,尽快申请法院保全房产,防止二次转让。
二,如果判决生效前转让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由法院判决撤销转让,把房子重新变更回来。如果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可能涉嫌拒不执行裁判罪,可追究刑事责任,且可申请法院查封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