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生宿舍猝死,上门取货_123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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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5-03-13 技术降本 4 次浏览 0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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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晚上在寝室意外死亡,学校该负什么责任?

近几年发生多起大学生在寝室发生意外死亡,有些是从上铺的铁床摔下来,头着地死亡。有些是因为在寝室睡觉的时候窒息死亡。还有一些是 因为学生在寝室私自喝酒,酒精中毒身亡。这些原因按法律来说,学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可能需要承担一些其他责任。

事列一 大学女生到寝室意外身亡

2017年9月18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稽山校区,据推测一位女生从寝室里的床上跌落,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可能是因为从铁床的上铺掉下来,头着地死亡,但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具体死亡原因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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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列二 大学生在寝室喝酒死亡

2019年3月31日,兰州高校的几名大学生在宿舍内饮白酒酒,其中一学生在喝了1.8斤的白酒时候,已经呈现出了意识模糊不清的状况,这个时候宿舍里面一起喝酒的舍友一同将这名学生抬到了床上进行休息,直到第二天早上,舍友们发现了这名学生的状况,于是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这名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依然没有抢救回年轻的生命,据推测是酒精中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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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喝酒事件中,宿管老师在发现学生喝酒时,到宿舍没收了学生的购买的白酒,但三名学生已经喝了两瓶,宿管老师没收白酒后,死亡的学生又偷偷跑去超市购买了一瓶白酒带回寝室,寝室三人持续喝完最后一瓶白酒,后酒精中毒身亡。

这起大学生喝白酒导致酒精中毒身亡,同寝室的学生又不可推销的责任,在该名大学生喝醉酒的情况下,没有照顾好该学生,可能在法律上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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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寝室意外身亡,基本上学校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具体需不需要承担责任,一切需要交给法律来裁定,法院裁定需要承担责任就需要承担责任,法院裁定不需要承担责任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学校肯定是需要赔偿死亡的学生一些钱。

如果下班后员工在宿舍睡觉猝死,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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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南京杨超律师

首先,一般来说,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如果在下班后突然猝死,虽然发生在单位提供的职工宿舍内,但是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条件,因此不应当按照工伤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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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可以领取非因工死亡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下略

最后,可以换有一种思路,看按照侵权是否能够获得赔偿。

苏州中院判过一个案件,法院是这么认为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则可认定为工亡或者视同工亡。但如果劳动者是在下班后家中猝死,按照规定不构成工亡的,劳动者的权利如何得到法律保障,这是当下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劳动者在下班后猝死,虽因构不成工伤家属无法取得工亡保险待遇,但用人单位存在侵权行为导致劳动者猝死的,家属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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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女工刘超男疑过度劳累在宿舍猝死算工亡嘛?

谢谢邀请!24岁女工刘超男疑过度芬景在宿含猝死能否算工亡?很难说。工亡是指职工因公在上班期间不幸病故或死亡。刘超男是在宿舍猝死的,显然不算工亡。过度劳累不能说说而己,要有法医检报告,且被有关单位认定与工作(劳累或过劳)有关,才有可能被认定工亡。显然刘超男不符条件。

不管怎么说刘超男又不是心脏病猝死,人突然死亡工厂还是有定责径。应死亡适补偿。

谢谢邀答。

24岁女工刘超男疑过度劳累,在宿舍猝死,就单从提供的资料看,很难确定为工伤死亡。

让我们先看看工伤认定的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五。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六。职业病的。

七。法律、行政法确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

回到本案例,结合工伤认定标准,及视同工伤认定的条件看,24女职工刘超男疑似过度劳累,在宿舍猝死。这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很难认定为工亡。

人的体力有极限性,不然也不会规定八小时工作制了,过长时间的加班对人身体的消耗和内分泌有影响,会导致功能紊乱失調。如果不能尽快恢复身体健康就会出现大的问题。

如果存在过度加班能够证实的原因可以要求工伤认定和补偿。

南京大二女生发烧在宿舍睡觉,次日昏迷被抢救无效死亡, 你怎么看?

令人遗憾了,十分不幸,逝者己去,家人节哀保重,既是病故,即有病因,要有一个确切的解释,如果家人愿意,尸检是必要的,可以客观地了解死因,给家人一丝慰籍,今后给其他人,给社会人群一个警示,怎么才能避免意外发生,当然学校也要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尤其生病的同学,室友,班干部,辅导员都要多一些爱心,责任心,不希望再有遗憾的事发生了,悲哉。

谢邀!看到此文令人唏嘘,好多人总认为头疼脑热不是什么大病,睡一觉就好了,从而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以致酿成悲剧。但一味将责任推给学校似乎不妥,大家都是成年人必要的生活知识还是要懂得的,身体有什么不适可以告诉老师或室友,学校有医务室找校医问诊都行。逝者已逝,希望以此为鉴,老师在课堂上也要多宣传一些医学常识,使大家都有一个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让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员工在宿舍死亡赔偿金?

工人在宿舍死亡,如何赔偿,要看死亡原因。  

一、因病死亡,按当地职工因病死亡待遇办理;  

二、遭遇事故死亡,由责任方按照过错原则依据民事伤害循侵权责任赔偿,按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付;  

三、违法乱纪导致死亡,可能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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