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男孩失联"事件真相大白后,父亲躲起来,志愿者每天接嘲笑电话,你认为谁受伤害最大?
肯定是社会伤害最大,当年彭宇引发的社会影响,打开一个番多拉魔盒,后续是跟风模仿,“伏地魔”遍生。现在是不是又是一个呢?以前只是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了,如果以后警察对人民也没有信心了,好人也心寒了,那谁的伤害最大呢?狼来了故事从小就听,但是都不以为意,可能认为社会这么多人吧,反正都是抱“侥幸心理”。
这事的家庭,我觉得完全可以把五十万公开捐款,然后对帮助他的人表示感谢和道歉,然后对社会道歉,毕竟社会需要一个有力度的道歉,而不是嘴巴一张就道歉了,没有一点成本的道歉,这也算把他们透支社会的信任稍微补上了一点。
受伤害最大的既不是孩子的父亲,也不是志愿者,而是那些真正丢失孩子的人。
孩子的父亲顶多丢一段时间的人,过些日子该干嘛干嘛去了。志愿者顶多被人嘲弄几句,不痛不痒的。还不如对她儿子的伤害大呢,有个这样的妈,以后会受足了人的嘲笑;他妈被判刑了,以后想参加国考、参军、进国企,政审第一道被刷下来。
但他也仅仅是前途受损,那些真正丢失孩子的人呢?
有小孩的都知道,小孩是家里的心头肉,有个小病小灾都让家里着急的不得了。如果找不到了,这对孩子的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来说,比天塌下来还严重。并且还残存着一丝找到的希望,一辈子也忘不了。所以,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拐卖比杀人伤害还重,孩子被拐卖了,这个家庭一辈子算毁了。
因此,有的家长在孩子丢失后,辞掉工作卖掉房子,全国各地去找。但这难度比大海捞针还大,有几个能找回来的呢?
也正因为对这种伤痛的感同身受,很多人都赞同当街打死人贩子;一旦有了丢失孩子的信息,在网上转发是最热烈的,为帮其尽快找回孩子,很多人力所能及地尽自己一分力。
然而今天,这个母亲为了试探其丈夫是不是爱她,就假报失踪案,谎称其孩子走丢,引起无数网民的关注,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和警力。
因为她的恶行,以后再出现真的失踪案件,志愿者怕被嘲弄可能就不出动了,网民怀疑可能是假的,就不再这么关注了,导致原本可以找到的孩子,因为关注度不够就再也找不到了,对这个家庭的伤害是难以想象的。
此女之恶,天打雷劈,当街被千刀万剐都不足以赎清她的罪孽。希望依据法律对其严惩,判刑决不能在五年以下。
这些人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志愿者一片好心好意,为什么要打电话嘲笑他们?谁都会遇到困难,如果让志愿者心寒了,以后谁还去做志愿者,谁还去帮助他人?
孩子父亲肯定是受害者,本来夫妻之间的矛盾,那是家庭内部矛盾,床头吵架床尾和,不必为外人知晓。现在孩子母亲弄得这么一出“藏子记”,把“家丑”全部外扬,弄得人尽皆知,平地里起了这么大的风波,真是出尽了“风头”,也让这个家庭一下子处于风口浪尖之中。
俗话说得好,“人言可畏”,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妻子的错,孩子父亲当然面上无光,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戳戳的滋味肯定不好受。
孩子肯定也是受害者,父母之间的矛盾,本不该由其来承担,但是在本案中,他却成了其母的工具,成为测试其父对其母亲及其本人感情的试金石。其父知道实情后,内心怎么想,怎么看他呢?当然了,血浓于水,毕竟是自己儿子,其父也不会对他怎么样,但心中肯定不好受。
一切都怪这个无脑的婆娘,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干着“狼来了”的把戏,错了也就错了,主动承认错误,也就是谎报警情,最多也就是被行政拘留几日,现在已经涉嫌犯罪,那就不是行政拘留那么简单了。
求仁不得仁,现在弄得鸡飞狗跳,一地鸡毛,家庭能不能恢复原来的模样,一切都是未知数,真是“不作不死”!
对于“温州乐清男孩失联”事件,闹剧的制造者、孩子的母亲应该受到强烈谴责。这件事受伤害最大的并非某一个人,而是热心的民众,是社会诚信和良知。
男孩的母亲陈某还真是个脑洞大开的女子,只因自己与丈夫感情不和,为了测试在外地做生意的丈夫是否关心她和儿子,便策划了这起孩子假失联的闹剧。而且,这个女子胆量也不小,竟然还敢报警,致使警方动用了大量警力进行搜寻。
不仅如此,此女子还故意将“失联信息”发布到网上,引导无数爱心网民帮忙进行大量转帖搜寻。不少民间救援团体和人员也加入了寻找孩子的行动中。
此女子仅仅因为个人情感原因,便利用警力、爱心民众及网络媒体等如此庞大的公共资源,浪费四五天的时间,来陪她上演了这么一出可耻的闹剧。
据警方及参与搜寻救援的民间救援团体介绍,女子在整个过程中,都表现出了寻找孩子的急切、痛苦的神情,以至于骗过了所有人。不得不承认,此女子是个地地道道的好演员,比一些专业演员的演技都要强上许多。
只可惜,这位自恃聪明的好演员却没想到,自己的这种缺德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法律不会由着这样的人肆意任性。目前,闹剧的制造者、孩子的母亲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在这则事件中,帮忙寻找小孩的民间救援团体遭到了一些人的嘲笑。个人觉得不应该这样对待热心帮助他人的爱心人士。大家均被孩子的母亲所蒙骗,都相当于是受害者。尽管这是一个骗局,但他们为搜寻真实付出了人力、物力、财力,值得尊重、应该授以谢意。
这则闹剧也给予了我们警示,别凭借无知而任性,公共资源不可肆意利用,大众的爱心要懂得珍惜和尊重。
大家对此事有什么自己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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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害最大的是大众的善良和诚信。本着善意助人的目的,大家齐心协力想要拯救一个孩子,挽救一个家庭。没想到到头来却被谎言欺骗,这种感觉最不好受。
因为一个女人想要测试丈夫对她和孩子的关心程度,制造了一场“狼来了”的闹剧。真相大白之后,作为始作俑者的女子被拘留,男孩的父亲躲起来不敢见人,参与转发和搜救的志愿者接到嘲笑电话。直至现在,这场事件的影响仍未消失。
而有些人只是受到了影响,还谈不上伤害。
个人认为现在受影响比较大的可能是受到欺骗愚弄和嘲笑的男孩父亲以及个别为此做出努力的志愿者和搜救队员,而将来受到影响最大的恐怕是这个男孩和其他走失孩子的家庭。
1,男孩的父亲的确被骗了,而且也许诺了50万元的酬金,现在的他的确是无脸见人。妻子撒谎骗了他和别的好心人,而他曾经的酬金落空也等于是一次“欺骗”。都说家丑不可外扬,这次他们家的事可谓众人皆知,尤其在当地,男孩的父亲算是丢人丢到家了。
2,那些好心的志愿者和搜救队员最无辜,他们怀着善良出发,却被人当猴耍,这种委屈外人难以理解。不过,我相信正常人不会去打电话骚扰他们的,反而会打电话给予鼓励和肯定,他们的困扰只是暂时的。
3,男孩的母亲因为报假警被抓,父亲羞于见人,家人都跟着被折腾了一番。如果男孩听到同学和朋友们对此事的议论,我相信他的压力是最大的。毕竟,他也是被母亲利用的道具。夹在这样的父母中间,他又该如何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呢?
4,其他走失孩子的家庭或多或少都会因为此事受到影响,毕竟有人搞了一次“狼来了”的闹剧,再碰到这种事情时,恐怕寻人启事在第一时间的传播效果会大打折扣。客观地讲,上过一次当的人们也需要时间来辨别信息的真伪。
最后,真心希望这次闹剧的影响赶快过去,希望那些心怀善良的人都能够被温柔以待。
谁受伤害最大?第一当然是无辜的懵懂孩子(事件门难免对其稚嫩心理造成“挥之不去”的阴影),第二是不知真相被愚弄的丈夫(不敢接别人电话,感觉倍丢人没面子);第三是咎由自取、愚弄众人的背后始作俑者——孩子母亲陈某(已被警方拘留)。当然这起无厘头的假报警之乌龙闹剧,其对这个原本和睦家庭的潜在伤害也是不容小觑的。
不知道,光天化日之下胆敢肆意报假警、浪费大量社会资源、让关心此事的人们好一通瞎折腾的孩子母亲陈某是出于何种居心?是测试丈夫对她和孩子的关心?还是哗众取宠弄巧成拙?
随着警方的调查结论相继出炉,报假警者受到相应的处理,这起轰动国人的"温州乐清男孩失联"事件已告一段落,但是它带给善良人们的深深思考任然在持续、远远没有结束。
和一位派出所的民警朋友交谈了解,他们也时常受到一些报假警的“捉弄”,搞得苦不堪言,啼笑皆非。比如有一天深夜十二点,他正在所里值班,突然接到报警某男子称被打劫了。等他们急冲冲按规定时间赶过去看时,简直肺都要气炸了。原来地上躺着一个醉醺醺的酒鬼,手里拿着半瓶“二锅头”,正傻乎乎地朝他们咧嘴打招呼。
最不可思议的是,有对小夫妻吵架,过程中女子竟然愤怒报警称老公要谋害她。等警察气喘吁吁爬到楼上到一看,俩人正若无其事地抱在一起哈哈大笑,全然没有一点感到报假警的羞耻感和违法意识,简直是把严肃的110当游戏闹着玩儿。
按这位民警讲,之所以报假警现象屡禁不绝、时有发生,除了社会某些人法制观念淡薄、需要普及相关知识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此行为处理的不够及时和严厉,手段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没有形成对报假警者的强大震慑作用和足够威力。
其实,根据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虚假报警、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受到刑事惩罚。事后,报假警的男孩母亲就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孩子的母亲陈某,你莫非是脑壳进水了,还是警匪大片看多啦,居然脑洞大开,匪夷所思地报假警、藏孩子、欺骗人、给警察叔叔玩“躲猫猫”的荒唐游戏,这怎么能行?!
要知道,就是你这一个假警情,白白占用了110报警服务台有限的线路资源,使一些真真正正需要报警的紧急电话打不进来,无端延误了快速处置的时间,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啊!
你又怎么能想象到,连日来有多少警察叔叔和好心人为查找失踪的丢失男孩,在费尽心机、没日没夜地挑灯奋战、夜不能寐;而你这样的一个轻易小小举动,又是白白浪费了不知道多少宝贵的公安警力资源,这怎是一个谈起来让人扎心使人愤慨来形容呀!
谁受的伤害最大?无疑伤害最大的就是这个家庭,本身相安无事,夫妻之间的矛盾本身随着时间流逝总会过去,但是现在显然孩子父亲因为孩子母亲的谎报警情导致陷入舆论漩涡当中,孩子母亲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以说没事别去乱去考验人性,因为要么结果会让你很失望,要么就是你的行为很可能因为触犯法律而被惩处。
陈某谎报警情,所有的结果都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男孩母亲陈某(33岁、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
鉴于陈某蓄意藏匿其儿子黄某,并到公安机关虚假报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间,继续假装配合搜寻,其行为已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很显然男孩的母亲陈某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行为既然已经触犯《刑法》更不会想到本身夫妻之间的感情还有缓和的余地,结果自己这么闹腾,不仅触犯法律浪费了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而且还让整个家庭陷入舆论漩涡当中,无论如何陈某是这场假险情的制造者,但也绝对是最大的损失者,也算是咎由自取了!
根据《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而结合目前的情况看,陈某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同时其谎报警情行为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已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怎么着也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无疑了。
只能说作为人,不要轻易去考验别人的人性,因为要么结果会让你很失望,要么就是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揪心30小时!汉台区3岁男童抱奶瓶出门后失踪,次日3公里外采石场边找到, 你怎么看?
以此为戒,尤其是这样年龄段的幼童,不论出了什么意外,无疑都是对一家人的打击。大人担心孩子乱跑就会出门时把门反锁,你以为锁住门就可以防止他们乱跑走丢,但是网络上曝光的那些小孩坠楼,卡在阳台上等等的事件非常多,所以我想说,大人们不管你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要处理,都没有你的孩子安全重要,在你出门前,可以交代给亲人朋友,待交接到手后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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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失踪的孩子六天后在菏泽的一条河流中被发现,这说明或许真的是顺着河水飘过来的,被害的事发现场不在菏泽。生前被人殴打有可能是致死的原因,致死后被弃至河中。希望警方根据天网工程顺藤摸瓜,早日找到凶手,让孩子瞑目,愿孩子天堂安息!祈福
温州11岁男孩失踪被找到,警方确认家属故意报假警,肆意消费社会热情?
这个事情真的是太可恶了!
案件发生时,我朋友圈也有很多人在转。当时我在吃饭,看到了信息,真的觉得孩子的家人太可怜了!一再提高悬赏额度,那得是多么的心急如焚啊!而且这么大的孩子走失了,凶多吉少啊。
所以,我也在第一时间转发了信息到几个群里,虽然知道很无用。
不过,当时还是有信心找到孩子的。因为现在的天网监控系统很发达了。
如果能找到孩子最后出现的画面,应该不难找到孩子最后的下落。只是只怕孩子被找到时已经.....
万万没想到的是,居然是报假警!
更狗血的是,居然是母亲报假警,为了看看父亲是不是真的关心自己和孩子......更八卦的是,据说可能还牵涉到男女私情。不是孩子的舅舅协助母亲把孩子藏起来的,而是一个神秘男子协助其母亲做了这件事.......
这个是一个家庭的纷争,也是一个家庭的乌龙,但如果在美国、加拿大,必然是重案,而且这个母亲会第一时间被剥夺监护权。即使是自己的母亲,瞒着另一方监护人偷偷把孩子带走,也是违法的——也叫“绑架罪”。
不过呢中国可能无法给她的行为定为绑架罪。
看现在这个情况,应该是会涉嫌寻衅滋事等其他罪名。这个事儿浪费了太多的社会资源,也浪费了太多的社会感情,更戕害人心。那么多人为孩子的命运牵挂,警方也出动了大批警力,甚至连警犬都出动了四处寻找。而同时,这个社会还在发生着其他的案件啊.....不管背后有什么不得不说理由,也都希望这些没事找事的人、滥用警力的人,明白警力不可以虽然消费,它是公共资源,也是有尊严的,有限度的,应该用在刀刃上。不可亵渎,不可撒谎。
希望更多的人以此为鉴。
作为有着两个孩子的妈妈,看到新闻里小孩不见的消息,都会很愀心。今天早上的消息,小孩回家了,真替他们家人开心。回家了就好……,没有出现找到了没有生命体征这几个字就好......,不能让某个人的愚作,影响我们对大众的热情和面对突发事件的正义感。
当然对于无下线消费大众情感,浪费国家及公民资源的人应该让她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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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前几天看到这个新闻,哎呀,真的是很痛心,哎呀,一个三岁的孩子,一个六岁的孩子。啊?看这个天气炎热的夏季,希望大家都消消火啊,都和气生财,都阖家欢乐的好好说是。家和万事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