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有消息称证监会已经向商业银行发券商拍照?
银行券商混业经营实际上早已进开始,最早的是交通银行,入股华英证券,此后很多银行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券商行业,工行、建行和招行等主要布局香港券商,并在香港开展业务,目前最有名的是中行旗下的中银国际,中行通过全资控股的中银国际设立并控股了中银国际证券,可以进行香港和内地券商业务,获得了内地证券承销牌照,可以做投行的承销保荐业务。
周末,有媒体援引权威人士消息称,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笔者认为这一消息时间点较为敏感。
主要是最近金融要合理向各类企业让利1.5万亿元成为财经界热门,银行股价明显不振,银行股价低迷,实际上不利于银行通过资本市场补充一级核心资本,需要更多通过利润留存,但在支持实体经济大环境下,LPR下行带来利润增速下滑,依靠利润留存补充一级核心资本也存在一定难度,而未来银行需要核销更多不良资产,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本,这需要拓阔银行营收渠道在,增加银行盈利水平,给银行一个券商牌照,可以增加银行收入。
但是券商于银行收入相比,微不足道,因此对银行股价提振有限,银行获得券商牌照,是自己重新组建券商,还是通过并购获得券商,这也是一个问题,如果新组建券商公司,会进一步加剧目前券商激烈竞争,我个人倾向于证监会不再核准组建的新的券商公司,而是鼓励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现有券商公司。
这个消息应该利好银行股,短期利空券商股。但往深处想想,此消息又可以完全淡化处理。
因为有银行早已涉足证券业,比如招商银行的招商证券等,也一直有券商在做着银行的业务,比如券商向客户提供的融资交易业务,证券投资者可谓是天然的优质客户源,利率差可观,几无坏账呆账风险。正因为银行与券商之间业务已经有了很大部分的同质化交叉,所以具体到每一家银行和券商,决定其未来发展的还是它的市场占有率,全方位服务和客户端的开发与培养。当然,作为商业银行来讲,拿到一个新业务的市场准入牌照,对于其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还是有很大帮助的。但由于它们一直都是在银行存款、放贷、担保等传统业务深耕,即使拥有了券商牌照,想一下子在竞争激烈、专业性强的投顾和上市公司保荐方面分一杯羹,困难无疑也是非常大的。
所以说,对银行和券商股来说,消息刺激只是一时的,会渐渐淡化,并根据各家银行和券商的经营情况逐步走出分化行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情况在以后的A股市场将很难再看到。
好事!
中国的券商多而不强的毛病是要改改了。
都说资本市场是为了服务经济的,如何服务?
我们在近两年的文件中多次发现这么一句话:
直接融资应在经济发展中提供更大作用。
说的是谁?
证券市场。
这其中又必须需要券商的投资银行服务。
我们国家的GDP已经是世界第二了,经济体量巨大的背后却是资本市场的裹足不前。
当然这其中有很多问题,但作为市场中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券商这些年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
很多人都应该看过一个数据:
说几句不涉密的:
1.这次不同于几年前只是说说而已,窗口征求过意见了。
2.理财子公司、科技子公司之后,如果再加入券商子公司,进入大行总行的价值会更高一些,相当于集团内部转业的机会和选择更多了。
3.对券商肯定有冲击,联想前一阵传出的三中一华里的“两中”合并(虽然人家否认三连)。不过并不认为超级券商会受到特别大的影响,毕竟还要留着和外资竞争,只是苦了中小券商。
4.银行会不会上赶着做券商业务,我看也未必。利差的利润它不香吗?有牌照开展一些业务更方便,但不会成为主营。从美国经验看,银行放开混业之后投行业务贡献利润也就5-10个百分点,但可以间接拉动传统业务发展,比如投行与信贷联动,你找我承销我让你几个bp的利率,这个杀伤力比较大。
5.非常期待未来大行的架构调整和改革,料想我国商业大行的国际影响力将更大更强,而不只是利润在国际前几席。
本人认为,可以分别从银行业和证券业,来看其意义所在。
首先,从银行业看: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多元化。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主要从事传统的“存、贷”业务,业务比较单一。现在随着国内银行业的开放,国外银行业可以从事的资本投资业务,国内银行业也将放开,这样有利于商业银行业的经营多元化和增强银行竞争力;
其次,从证券业看:有利于证券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我认为,商业银行取得券商牌照后,商业银行可用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入资本市场。这种投λ,不但投入的资金多,而且具有相对的长期稳定性,其时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监会已向商业银行券商牌照的事情,我到证监会的网站上看了看,没有找到相关的内容。6月28日21点02分,在证监会的官方微博“证监会发布”上发了一条关于这个传言的回复。
证监会在回复中说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五点:第一,证监会注意到了有关媒体的报道;第二,证监会没有承认消息的真实性,也没有否认;第三,发展高质量的投资银行是贯彻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第四,改革方案尚在讨论中;第五,改革不会对现有的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通过证监会官宣的内容,我个人分析如下:
第一,证监会给银行发放券商牌照不是空穴来风,是消息来源是相对可靠的,绝对不是街边小广告上面的假新闻;
第二,现在的改革方案不止一项,具体怎么改,还没有形成最终的方案,给银行发券商牌照只是改革的选项之一。
第三,这次改革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这说明这次改革还会对行业格局造成冲击,但应该是慢慢释放的。
假如最后选择了给银行发放券商牌照,那一定是先试点,然后逐步铺开;或者是先给几家大的银行牌照,过几年再给其它银行券商牌照。
当然还有一种可以猜测的可能,有银行拿到券商的牌照,也有券商拿到银行牌照。券商和银行之间的界线,逐步被打破。
金融系统他们都是用系来分的,如果是按这样的方法来看,他们的系统每个系统都有一个金融专门负责的公司比如光大系!他们具有银行股,又有金融,金融公司,证券公司这方面的股则分别上市,而且有的公司他的资金分别参与了其他公司或者其他系的银行,或者是证券公司,所以说对他们这些庞大的母公司来说无所谓这些事情,利好都是短暂行为,可能会有这样的利好,但是短暂,并没有实质性的带来收益的增长!听到这些消息,不是兴奋,而是要小心!
重组问询函回复后的批复时间?
询问函审核一般是要三个月。资产重组一般停牌三个月以上,最好通过交易所问询函后才能确定重组成功,所有的都会问询,所以证监会需要三个月以上才公布,所以不用着急,也不用担心。
在证监会问函上市公司的时候,公司需要在组织其中的相关方、中介机构对所在地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进行回复,回复后,公司股票将在所在地证券交易所 完成,事后,审核后申请复牌,届时股票可以复牌交易
新时代证券投行,又领证监会大罚单,罚没近4500万!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我们可以发现,当A股“换帅”以后,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新气象,那就是对于那些业绩造假,内幕交易,甚至违规严重行为的上市公司和负责人,进行了一个“彻底的整顿”!
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现象!要知道的是,在以往的A股行情里,低成本的违规,加上高收益的违规回报,让许多上市公司和负责人愿意“铤而走险”!给予了投资者,给予了市场,造成了非常不健康,不公平的交易环境,让人心寒!
到底为什么那么多上市公司明明很有钱了,还执意要“造假”和“内幕交易”?
举个例子你就会明白了:
如果有一单买卖,弄虚作假你可以賺1亿,但一旦被抓到顶格罚60万(被抓几率又低),这买卖你敢冒险做吗?
所以,如果不改变这样的交易环境,那么最后受伤的一定是广大的散户群体!而此次的“换帅”之后,明显是有着彻底改变这种风气的行为,我们才能够看到,那么多的上市公司被问话,被调查,甚至被处罚!
这是一个非常良性 的,起着积极带头作用的行为!
一来,对于那些严重违规,“内幕交易”,“业绩造假”的上市公司和负责人可以来一个彻头彻尾的审查,处罚,排雷!
二来,可以对于市场做到一个警示的作用!
虽然整个过程让投资者感觉到的是有一些疼痛,甚至还有一些受伤,但是放远未来来看,这绝对是一个重大利好的行为,能够警示许多的不良上市公司行为!那么对于“隐瞒13亿元项目未施工 投行新时代证券遭罚没4500万”的行为来看,就是一个撞上“枪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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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管理层又开出了一张巨额处罚书,这张距离处罚书落在了新时代证券头上,缘由新时代证券在四年前承接上市公司美丽生态,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在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中未勤勉尽责,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违法行为,管理层决定对于罚没近4500万元。
首先要梳理一下新时代证券事件,新时代证券在四年前由于承接了上市公司美丽生态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但是由于新时代证券已经对于此次资产重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新时代证券存在的忽视项目不确定性;
(2)新时代证券未尽职履行财务顾问职责;
(3)新时代证券预测项目盈利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而构成误导性陈述;
新时代证券正因为存在以上三种违规行为,近日管理层给予新时代证券做出以下几种处罚决定:
(1)没收新时代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收入8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
(2)没收新时代证券承销股票违法所得1220.1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3)对新时代证券两名项目主办人也被给予警告,并处于8万元罚款;
(4)另外决定书还责令新时代证券公司改正;
通过新时代证券这件事,我个人看法如下:
有时候说证监会有条件通过重组方案,这里的有条件通过是什么意思呢?
如为有条件通过,证监会审批并购重组需要满足条件后报送证监会核实领取批文,拿批文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包括工商变更和交易所登记),如无条件过会,两周左右时间等通知领取批文,后办理过户手续。 已经通过发审委审核,但后面还需要根据发审会意见补充披露、修改或完善材料,才能正式拿到证监会审核批文,所有再融资项目基本都是有条件通过,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来源: 注意事项:
1、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
2、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强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创造条件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回购和并购重组。
3、优化交易监管。减少交易阻力,增强市场流动性,减少对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让市场对监管有明确预期,让投资者有公平交易的机会。
4、鼓励价值投资。发挥保险、社保、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和资管产品等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引导更多增量中长期资金进入市场。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