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摘帽条件?
1】一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2】二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标,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
【3】三是财务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包括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4】四是规范类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等。
(五)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调整了上一年度的利润,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六)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异常财务状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4的相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已经恢复正常,且审计结果显示9.2.1所列情况已经消除,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应在收到本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的年度报告,并可申请摘帽处理。
(一)主营业务运行正常;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
1.未连续两年报告亏损(包括上年度报告追溯调整),从现有情况看,年度报告必须有盈利。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净资产为正。新规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3、最新年报分析表明企业公司进行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我们不能只看每股收益相关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受到不能表达建议或否定建议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不在中国证监会责令的整改期限内。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创业板退市摘帽条件如下:
(一)持续亏损;
(2)追溯调整造成的持续损失;
(3)因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或净资产为负;
(四)审计报告为否定或者拒绝发表意见的;
(五)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错误或者虚假记载的;
(六)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未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