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正常人,被诬陷进精神病院,要怎样才能自救?
被诬陷进精神病院涉嫌非法拘禁
一个正常人,什么人会诬陷进精神病院呢?
可能是出轨方,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将自己的配偶诬陷为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院。
可能是欠债方,为了逃避债务,诬陷债权人为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院。
也可能是贪官,为了保住“乌纱帽"诬陷知情人为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院。
一个正常人被诬陷与医院的人串通合伙送进精神病院,正如题主所说是很恐怖的事情,你说啥,精神病院的人不相信,怎么自救真是难事。
但活人不能让尿憋死,想想办法。不好以下办法试试:
1.你可以告知精神病院的医生,我看过《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我不是自愿来的。
住院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者:
(一)己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被诬陷进精神病院,一旦送进去,你说什么都是白搭,没人听你的,你的一切表现,都是正常发挥,统属精神领域。那么真的就没办法了吗?我觉得啊,可以这样,就说,反正我说什么你们都不信,可以出几个题目或者行为,找几个正常人来回答或表现,看看他们正常人的表现和你的表现是不是相同,若是相同,答案不就出来了。当然,前提是在正常精神病院,只要不是进了五院就好说。
被精神病者,实际上已经被人控制,限制人身自由了。等于变相遭到了绑架,孤立无援,任其摆布,凶多吉少。当事人不能慌乱,恐惧,避免恶性循环。要择机发声,可以当着外界大声说自己是被陷害的,加害者别有用心。只有引起外界关注,自己才可能被摘掉精神病者的牌子。
正常人,被诬陷进精神病医院,要自救,可以说是难上加难,难上青天了,送你进精神病医院,手续是很复杂的,不是一般普通公民能做到的,也不可能做到,既然人家做到了,权势就不是一般了,可以说你是案板上的肉,待任宰的的羔羊了,可以说是无计可施了。
可以说,你说什么都是途劳的,你是无法自证你没有病的,说什么也不会有人听,要做的是顺从,不要叫,不要闹,不要跳,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打,闹,跳,正是诬陷你是精神病的人,所期昐的,也就达到他们想达到的目的了。不叫,不跳,不打,不闹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用时间战胜一切,诬陷你,迫害你的人,看你认怂,服软,一定会想办法把你放出去,到时你用事实,证据,和他们害怕的事实,证据,向上级部门,多渠道举报,也许有机会把冤情承清,但要稳当,如果处理不当,也许你就是真正的精神病人了,也不会在有人相信你是正常人了。
唯一被验证过有效,很多人第二天就被放出来的办法:在被绑送精神病院的过程里或之后,想尽一切办法机会打电话给自己至少一个关系最铁的人,让他能找多少朋友就找多少朋友,以及至少花钱找5个以上律师,越多越好,如果能找几个当地媒体或微媒体的记者就更好,第二天集体去精神病院找精神病院的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凡是用了这种办法,九成以上的人第二天就被放出来,切记,如果你确实没有任何严重的精神病,没有严重危害社会倾向,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通过这个方法,基本百分百出来,不论是你父母绑你进去的还是配偶或其它任何普通人。
证明不了的。历史上也有人曾经想证明过,但是失败了。进了精神病院,想出去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外面有人捞你。二是不要反抗,医生说什么你就做什么。过一段时间之后,医生看你的表现不错,也许会让你出院。千万不要试图跟医生证明你是正常的,你越是证明,医生越会认为你病得不轻。
就这么说吧!没法!
美国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一个教授携带几个普通人关入精神病院。结果整三个月没有一个人被发现是正常的。
后来改了标准,这些人去了精神病院以后,要求自证清白出来。结果都没有出来。
然后又改标准,让他们混入一群精神病中,让医生检查,他们也要尽力配合好证明自己没有病。结果只有一半的人被医生放了出来。
升级版无法自救。绑在病床上,不肯吃药就注射打点滴昏睡,不听话捆绑无人应答任屎尿拉在床上,挨打。。。彻底没有尊严的地方,以上亲眼所见、亲身经历。别信电视电影电子产品里的穿越飞越,投毒(用药)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肯定毒傻药疯,也不可能服药之后抠喉咙吐出来,因为服药后她们会检查口腔并保持在视线内五分钟,一个月足以让你面目全非。你必须先离开那里,并不是想离开就能离开,医院有人,病人、护工、医生等,你懂的!
你是一个正常人,如果你被人陷害关进了精神病院,你会采取什么方式证明自己没病?
如果真这么不幸被收治了,一定不要跟医生说:我没病我没病!因为那样医生会觉得你病得更重;因为根据病与非病三原则来说,医生会认为你主客观不统一哦。(三原则:主客观世界是否统一?心理活动内在协调性?人格是否相对稳定?)
所以,当医生询问你感觉如何的时候你可以回答:见到您之后,我感觉我好多了。
没多久就可以出院了。
通常,有神精不正常者都不会认为自己精神有问题,神精病人总是会强调自己没有神精病,而会说自己是神精病的他只不过是嘴碎。
我曾有一个同学得了神精病,他原本是个很开朗的人,喜欢帮助人,见人老远就打招呼笑脸相迎,他与我即是同学也是好朋友,参加工作后不久又当了兵,三年后退伍回到原单位在厂警卫班工作,不久谈了恋爱,可是他这个恋爱谈的也很苦逼,我是认为这个女孩并不是真心爱他,事实上女孩的确是脚踩两只船,可同学却不願承认,也许是自尊心吧,他又不願放弃,也就谈了两年吧还是分手了,给他打击很大,不幸的是,他敬爱的父亲不久后因肝癌去世,这是双重打击,他崩溃了。
那段时间我常去陪他解闷陪他说话,他只信任我,后厂方决定送他去省精神病专科医院入院治疗,由厂医院救护车运送,去了一名厂医,并且由我护送。这天我记得很清楚,是1979年2月17日,就是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那天!在诊室厂医向诊治医生介绍完情况,医生向患者问了几个问题,他好似很清醒对答如流,可忽然说“我不是神精病,为什么带我来这里"?医生见状喊了声,立时从诊室靠里的铁门里出来两个如狼似虎的壮汉,不由分说就生拉活扯的将他往门里拉去,伴随着他一声声“我不是神精病"!就没有然后了!几十年了,我再没见过他!听说他出院后人已大变木呆呆的,这个病是不能完全治愈的,需长期吃药,吃抑制大脑的药,人会变得很迟纯,还会出现帕金森病症状,一生基本毁了!时至现再我都还会有内僦之心,是我亲手送他去的!不该是我!
看过这样的故事。抓了三个人进医院,一个拼命的解释、逃跑,医生断定有病;还有个是教授,解释并与医生谈课题、谈项目,医生说病的不轻;还有个安安静静,该吃吃,该喝喝,一星期放出来了,然后报警,解救了那两个人。其实仔细想想那是个很恐怖的事情,正常人真的会给整疯了。
这个问题问的挺有意思的哈[呲牙]
🌴🌴🌴如果是你的话,你进去之后,首先你要安静下来,静下心去看,什么话也不说。你该吃饭的时候吃饭,你该睡觉的时候睡觉。当医护人员给你打饭的时候,你就温馨的说声谢谢。分析过些时候,他们通过观察,知道你是一个很正常的人,就会让你出院了。
从心理学来分析这个问题,其实一个正常人想证明自己的正常,是非常困难的。也许只有不试图去证明的人,才称得上是一个正常人。
🌴🌴🌴从《人生心理学》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生活中那些用某种方式去向爱人,去向亲戚朋友和同事们证明自己的个别人,那些貌似有文化貌似有文化底蕴的在某些方面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知识丰富的个别人,包括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钱]很有一些臭钱的个别人,都可能被别人认为是个疯子,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罢了![害羞][害羞]
[害羞][害羞]从提问者🌻您的这个很有趣的提问中,想起了之前很流行并说过的两句话︰[送心]“永远不需要向别人解释你自己,因为喜欢你的人不需要,不喜欢你的人也不会相信[祈祷][祈祷][祈祷][祈祷][祈祷][害羞][害羞][害羞][害羞][玫瑰][马思纯的微笑][马思纯的微笑]
要有反向思维,要让所有人相信自己有病才是!越是证明自己没病越是病得不轻,因为不会有人相信你没病的,就像日本电影《追捕》一样,如果杜丘不装出自己真的有病,能洗脱自己的罪名吗?有效保全自己的方法,就是要装疯卖傻,这在战争中被捕的地下党有先例,还有汉代苏武牧羊,不懂得保护自己,怎么能重见天日呢❓
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妥妥的“黑色幽默”,我甚至怀疑当年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不是就是从这里获得的灵感。
被拉进精神病院,无论你怎么努力,可能都无法自证清白。因为,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有一个重要的标准:自知力是否完整。所谓的自知力,简单来说就是是否知道自己有病。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一个正常人,越是否定自己有病,你越有可能被精神科医生认为有病,而且病得很重。如果你说你自己有病,那么医生就会认为你自己都认为自己有病了,那就住下来呗,正常人怎么会认为自己有病呢?只会认为你病得还不是那么严重。
美国的一所大学,曾经做过相关的实验,就是让一些正常人伪装成精神病患者到医院就诊,结果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成功的骗过了精神科医生,如愿以偿的进入了精神病院。但是,进去容易出来难。最后,那所大学不得不直接出面,到医院里去要人。这个实验,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其实这也怪不得那些精神科医生,因为精神疾病的诊断本身就是一个主观性很高的过程。不像躯体疾病,可以有明确的体征和检查结果作为参考。精神疾病很多时候,只能靠精神病医生的观察和主观经验来进行判断。所以,就难免会有更高的误诊率了。
那么进入精神病院后该怎么做呢?
ECT现在已经相对温柔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配合治疗”,医生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现在治疗精神病的药物和方法副作用已经比较小,而且停药后很快就会完全消失。像《飞越疯人院》里把主人翁麦克墨菲变成白痴的“白质切除术”已经被禁止了,即使是相关的脑部微创手术也都被国家明令禁止。所以,在精神病院里,你并不会受到严重的伤害。对现代人来说,每天为了生活疲于奔命,精神病院也不失为一个休假的好去处。
所以,如果你不小心被抓进了精神病院,就在里面享受自己的假期吧。带着这种心情,相信你很快就会被医生放出来的。
其实这就是个悖论。特别是针对精神病这种界定很模糊的东西来说。
精神疾病诊断标准中,有一条是:不可抑制的需要和冲动,不顾后果和社会规范;还有一条是:以妄想(如被害、躯体变化、疾病、死亡、嫉妒等内容的妄想)为主,妄想的系统性变异较大。
所以,如果急着要走,并且采用对抗性的措施,无论怎么讲理由,都是无意义的。尤其不要讲你是因为“被害”,因为医生不可能去调查你是否真的被害,只能推定你是妄想。按照“社会规范”,一个理性、清醒的正常人“应该”积极配合治疗或诊断,等待主治医生认定你没有精神疾病或疾病轻微,就象我们到医院看其他病时,会等待医生说是身体哪儿出了问题,会按医生的要求住院接受检查和治疗。
另外,我还发现在各种精神疾病的认定规则中,没有哪条是能作为可普遍适用的排除标准的。比如,“思维清晰”可以帮助你排除掉某种精神疾病,但同时另一种精神疾病的判断标准中,又会将“思维清晰”作为必备的认定要件。所以,即使你表现的再怎么清醒,也是无意义的。
曾经和一个朋友吵架,在见我败下阵来的时候,结果他得意忘形的说了句;“一般说自己不是变态的人,往往都是变态”,我一乐“那你是不是变态”?结果我朋友一下子就软了。。。。
这个和精神病院判断你是不是精神病很相似?说自己没病的一定有病,说自己有病的那肯定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