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47岁男子嫌天热江边野浴,刚往江里走了2米,突然脚下一坠沉入江中溺亡,遗体已被打捞上岸。你怎么看?
记得28岁那年一个大热天,因事急乘午间休息去三里外取一件物品,估计上班时间恐赶不到工地就超近走小路,结果那条小河上原有一座小木桥已拆除。约有一米五宽度,自已估计能跳过去的。加上时间也不允许再走回头路了。就向前跳去,接着可怕的一幕降临到我头上,当着地时土太鬆,等於跳到河里,自已又不会游泳,正个人直往下承,当双脚触到河底时一个反弹头又串出水面,我及时二手膀撑住正个身体,才慢慢爬上岸,事后想想后怕。后来自已学会了游泳,並能游几里路的距离,但一般情况下,我从不轻易下江河的。
我也做过游泳的傻事,仗着自己水性好,有一次夏天去游泳往水下潜游,感觉受不了往上游时没力气了,那个后悔真的无法形容,最后自已闭着气不乱消毫体力,慢慢往上游,头终于露出水面,然后仰泳才逃出生死关,到现在也不敢到深水区了
一男子被高层脱落窗砸中身亡,高空坠物责任如何认定?
这种情况经常发生。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发生高空坠物伤害他人的事故,其民事赔偿责任一般由坠物来源处建筑物或设备的所有方,使用方和管理方。如某单位的办公楼坠物伤人,赔偿责任由这个办公楼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共同承担。
如果是居民楼发生高空坠物,能找到坠物责任者的,由坠物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找不到坠物责任者,推定楼上所有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可以例外。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也是近几年来百姓热议的话题,之所以能成为热议话题也是因为此类事件频发。而且住宅楼明显比商业写字楼发生的概率要高。
很多城市的居民楼尤其是老旧小区,居民都喜欢把杂物堆砌到阳台,甚至悬挂一些有坠落风险的杂物。殊不知这些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转化为一起伤人事件。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可想而知高空抛物的破坏力有多恐怖。
想必大家都知道之前有个典型高空抛物的案例,就是被害人被高空坠落物体所伤,但是却找不到责任人,所以将整栋楼从2楼至顶楼的住户全都告上了法庭。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确定责任人的情况下由责任人承担责任,如果在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情况下,责任主体则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但为什么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明确指出这种是违法行为了,却还是屡禁不止呢?想必大部分原因应该还是人们的觉悟以及素质的问题。@SOS天天看 在这里想说希望社区和物管部门能多加强高空抛物的宣传力度,以实际告诉业主高空掷物的危害。更希望大家能做一个讲文明、有素质的公民。
关于高空坠物产生的侵害责任的认定,法律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同时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综上来说,目前立法采取的过错推定的原则,即应当由被告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害人,否则法律推定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仅靠事后追责,只能治标却不能治本
百度下高空坠物的案件数不胜数,大多数案件中的共同点都是实际抛物人素质低下所导致的,高空抛物虽然减少了自己下楼丢垃圾的负累。但客观的说高空抛物导致的危害结果却可能远远超出了抛物人的想象,也有不少无辜的路人因为抛物而出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如果单纯的只靠事后追责来解决问题,只能治标却不能治本,我想社区、物业都应当定期对居民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同时还应当就部分曾经发生过抛物行为的业主进行重点宣传和教育才是。
只有事前和事后机制的完善,才可能彻底根治掉高空抛物的情况发生。
洪山区一小区天降氧气瓶,把车砸烂,为什么高空坠物管不住?
高空坠物是目前频发的安全隐患之一,虽然新闻多次报道,政府也多次呼吁,小区有很多安全横幅,但是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的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每年全国各地都会发生多起高空坠物伤人死人的案件,去年我记得有一个孕妇坐在楼下,被天上掉下来一块装修的锤子砸中,当场死亡,一尸两命。
第一,高空抛物,等于杀人害命,不得不重视。
目前武汉市的很多小区楼房越做越高,30层40层甚至50层的楼房都逐渐出现。
曾经有人做过一个测算,从20米的高度相当于是6层楼往下丢东西。丢下一个重量不过20克的钉子,就可以把人的头皮砸破。
丢下一个重量50克的鸡蛋,就可以让人头破血流。如果做的是一些装修的砖头,或者更重的例如火器筒子或者其他东西,死人的情况就是非常常见的。
如果高度更加高一点,从30米地方丢下来,那整个破坏力就会以几何级数增加。
第2条,每一个居民都有义务从自身做起,杜绝高空抛物。
其实目前在武汉市发生的大部分的高空抛物或者高空坠物,主要是两个部分。
一种是很多刚刚在装修的房子,不小心掉下的装修的垃圾或者工具。这些都是重量非常大,并且不规则的东西,一旦落下来,非死即伤。
另外就是很多家里老人小孩子不小心随手丢下的一些东西。
海南海口一大巴坠河,造成2人死亡,4人重伤,5人轻伤。你怎么看?
这是重大交通事故了,二死,九伤,活生的二条人命一眨眼就没有,而重伤还要痛苦一生,十多户家庭陷入痛苦,忧伤的苦难,能警示谁么?居说全国每交通事故死人十多万,伤者几十万,打了几次战争也没有死这么多人。也许中国有十四亿人口,基数太大了,加上交通发达,各种车辆天天如蚂蚁密密麻麻的行走,难免出事故了。这交通,交警,全国车机,普通百姓都为安全了殚精竭虑的想办法,幸而酒驾越来越少了,人民交通意识提高了,就是人太多,车太多,路也太多,事故太多的原因吧。什么时候中国才没有交通事故,少有交通事故呢!
遂宁蓬溪一女子凌晨意外坠河,两男子合力扶住女子等待消防救援, 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非常荣幸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肯定遂宁蓬溪一女子凌晨意外坠河,两男子跳河合力扶住女子等待消防救援的行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值得表扬,我们要向这两位帅哥学习。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是弘扬民族传统、展示优秀民族风彩、彰显民族精神的重要举止,也是我国政府大张旗鼓表彰精神文明道德模范,大树特树民族正气,弘扬道德模范高尚品格,引导人们向道德模范学习,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的号召。
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认真学习新时期精神文明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学习遂宁蓬溪两位帅哥的大美义举,学习他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努力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积极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积极宣传和尊重正能量。让社会充满温暖、充满爱心,为新时代社会的和谐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自己的贡献。
平凡的中国人民从来都不缺英雄,只有有危险发生,英雄就在你身边出现。应该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英雄一直存在于我们身边,正能量的故事随时都在发生,我们的生活处处充满了阳光。为见义勇为者点赞[赞]
不论女子坠河的原因是什么,就两男子合力扶住女子等待消防兵救援,就是一件值得尊敬和学习的,在新时代的召唤下,我们应该去见义勇为,帮助她人。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大家都去做有意义的事。正气就要弘扬,邪气坚决打击。向英雄致敬!
看到11月12日0时40分,遂宁市蓬溪县红星桥发生的一起群众落水事故。
事故发生后,该女子老公第一个发现,并跳入水中施救。
随后身边另一个会游泳的男子也跳入水中。两人合力托住该女子,为营救争取了宝贵时间。附近烧烤店老板找来绳索固定好后抛投给落水女子和施救者,给这次救援成功增加了安全保障。
为所有参加施救的好心人点赞的同时,为那位冷静机智,拨打110 119报警求肋的女士点一个大大的赞。
从落水到报警,这中间只用了七分钟,这短短七分钟的时间里,身边那么多的好心人自发性伸出援手。从落水,施救,求救,各司其职,正是有了这些好心的无名英雄,才为及时赶到的110
119成功救援争取了宝贵时间。
从这一落水事件的整体背景分析。咱“全体中国人”在遇到危险和危机时候的反应。体现出咱“中国人的全民素质。危难时伸出援手的民族团结性。
这样的国家,这样团结的民族,是任何人,任何国家都无法战胜的。
该女子是凌晨同家人在某地吃夜宵后意外坠入芝溪河中的,所幸女子的老公也在,是他第一时间跳下河将其一把拉住,同行另一名会游泳的男子也跟着跳下,两男子合力扶住女子等待消防救援,万幸化险为夷。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家人都是最重要的。
家人不仅是生活的港湾,关键时刻,还是救命的稻草。
“你光着膀子的样子真美”,常德一小车坠河,男子跳入河中救人, 你怎么看?
其实救人的时候没有那么多时间是考虑,出于本能反应。本人亲身经历,2019年初,我隔壁邻居老人家和儿子吵了两句,想不开跳了她家后院的池塘。新挖的池塘,水深大概3米,当时在烤火。我听到她孙女的呼救声,跑出去看见人在水里已经不动了。本能反应,手机往地上一丢就跳下去了。等把人救上来,我才发现我穿的是一套棉睡衣,很厚的那种,从水里起来,瞬间增加好几十斤,好重吖,冷得刺骨。在浴室整整淋了半个小时的热水。最后老人还是走了,救上来去医院住了几天走的。
江苏盐城一老年代步车突然坠河致2人遇难,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老年代步车在国内拥有庞大的用户群,看似安全的老年代步车却在这里却成为了夺去人命的死亡之车,发生在江苏盐城的这起事故值得我们大家深思!
事件回顾
2月19日,江苏盐城一辆载五人的电动三轮车路口转弯时冲入河中,村民合力将车拖上岸。车内一名儿童和一名女子遇难。事故原因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原因有待调查
前几天也是在江苏盐城一辆汽车坠河,车上一对母女不幸殒命,没想到时隔不久依旧是在江苏盐城再次发生了这样的事故,导致一名女子与儿童死亡,是在是令人唏嘘!根据视频监控显示发生事故的这样三轮老年代步车在路口转弯时突然直接冲入河中,究竟是车速过快?还是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亦或者车辆本身制动失灵?目前我们不得而知,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相信不久之后相关调查结果会对外公布。
老年代步车不等于安全之车
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实际上就是电动车,正规的老年代步车诞生之初完全是为了方便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其车速慢,行驶过程中较为平稳,安全系数也相对较高。但是近些年来,大量的超标电动车纷纷挂上了老年代步车的名义占据市场,这些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其实都是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产品。它们普遍存在外形拉风,但设计车速过快、制动系统一般的通病。很多多为的老年代步车其性能已经根本不亚于机动车,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这些超标老年代步车的驾驶员并不需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就能上路行驶,因为在法律上对于这些超标老年代步车的管理其实还是存在空白的。这样下来的结果其实就是一群没有驾照的人却在天天开着机动车满大街的乱跑。
更为可怕的是这种超标老年代步车所拥有的用户群非常庞大,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老人、送快递的小哥、非法营运的黑司机的等等都是这种车辆的直接用户。除却车辆本身的不安全因素外,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素质不高亦成为老年代步车上路危险系数增加的一个重要诱因。
所以说,开老年代步车不等于安全,更不等于万无一失,相反驾驶这种车辆需要承担较高的安全风险!大家伙儿如果家中有这种车辆的今后驾驶过程中千万要悠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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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节能环保、遮风挡雨、小巧玲珑、价廉物美,是老年人生㓉的福音,出了事故是她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能借此大做文章,汽车天天都出事故,我们也没有想取消汽车,关键是不管开什么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
尚在新年中,又闻悲惨事。正月初四,盐城一对母子因为乘坐老年代步车坠河而命丧黄泉。
而2017年7月,盐城响水的四个老年人也是因为乘坐老年代步车翻下河,尽管河水不深,但没有一人幸免于难。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盐城交警开展老年代步车、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查获即没收,但仍有不少车在打“游击战”。
老年代步车车身高,急转弯非常容易摔倒,安全系数太低,乘坐风险太大,而速度却能赶上机动车,没保险,谁坐谁倒霉。究其事件,我认为有几点值得注意:
一是从源头抓生产厂家、销售商,堵住非法生产销售渠道。这些人鼓吹老年代步车是绿色新能源车,不要上牌照,不要考驾证,忽悠老年人购买,其实这些车基本都是不合格车辆,工信部备案登记的名单里不会有这些车辆的名字。老人花了几千块买车,却不知相当于买了一部“自杀车”。而从源头查处,比什么都见效。
二是从我做起,自觉抵制乘坐老年代步车。一些老人由于失去劳动能力,加上有些地方公交车辆没有通达,市民出行不便,他们看到了商机,于是购车载客,做起了黑车生意。而一旦发生事故,这些驾驶人便以没钱赔偿为由百般耍赖,乘客维权困难。如果我们都不坐这样的代步车,时间长了,代步车将失去代步的市场。
三是做子女的多关心老人。子女平时不能总以工作忙碌为借口不看望老人。如果老人不缺衣少食,手里有钱花,谁愿意出来代步挣钱?都有人关心他们的出行,谁还买这样的超标车?
何为:老年代步车【电动】,国家规定,限速30到50之间的电动汽车或者汽油车,看看咱们盐城老百姓开的电动车看看,那速度,开汽车的朋友应该深有体会吧!出事是必然的,政府部门管理也是存在问题,一些岁数大的人们,根本不懂一些道路交通法规,而且这类的电动车都是小厂生产的,严格上讲车子都是没有证件的……
既然老人不懂,子女也是不懂交规,老人不注意安全,家里儿女也同意他们上路,今天下午去禄口机场,回头,刚转上243省道,走过那里都知道,限速是100的路,猛一看见一个这种四轮老年车在路上就这么慢悠悠开着,真是闲活着时间长了。
过年后的悲剧!现在的老年代步车太多了,可开车的并非全是老年人。别忘了代步车不是汽车!而且好多开代步车的总是晃晃悠悠横冲直闯!不论是开车的还是骑车的,稍有不慎就会酿成悲剧!所以都要且行且珍惜!
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打击电三轮(尤其是载客电三轮),必须继续向纵身推进。第二、交警和质检、工商等部门联手,从源头杀死不合国家规范、规格的电三轮。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四、对已经进入消费者手里的电三轮,进行调研,拿出合适的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