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坐公交因未让座被老人道德攻击,甚至被打伤?大家怎么看?
我65岁虽不常出门,但出门必坐公交车。不论是在生活中的城市还是在外旅游、旅居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少。负责任的说这几年我都没有见到提问的现象。我承认这样的事情有但很少,不要把这样少见的现象夸大反复议论,这样就会加大人们间的隔阂。
我外出从不去和人们争强座位,顺其自然,也不喜欢别人认为我老给我让座位。有一次一个年轻人主动给我让座位,这个让我心里自问:我老了吗[捂脸]在公共交通上只要我不拿东西看见比我更需要的我就会主动让座。其实帮助他人心里舒服的是自己。
相互理解最重要,年轻人工作养家不容易,老人们出门也不容易。老人们出门基本只能靠公共交通工具,没有太多的选择。自己不会开车、舍不得打车、不会叫网约车……,难[流泪]
那些在车上抢座位、吵架要座位的老人自身就不需要座位。那么好的精神头、体力是需要让座位的人吗?
仅仅是因为未让座?还是发生了语言冲突?提问用"被老人道德攻击,甚至被打伤?"。我觉得提问已有偏见,不妥。在公交车上,年青人为老年人让个座,为什么那么脑火呢?还让老人生气动手了!我在公交车上经常看见年青人为老人主动让座,还没有看见过因不让座引起冲突的事。一般情况,我上车后会注意是否有比我年长的老人和抱小孩子的人上车,并准备让座。虽然,我自已也是老人。尊老愛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需要发扬光大的。
我真不明白小小一个公交让坐问题,头条为什么一直揪住不放 ,反反复复进行所谓讨论。今天看到一篇文章上有个提法,叫“隔代冲突”,这个词恐怕说到问题的关键,有人刻意操弄隔代矛盾乃至冲突,以在减弱甚至逃避自尊老,养老的责任和义务。
讨论这个问题,年轻人惯用的辩词就是所谓道德绑架。什么是道德绑架呢?查一下百度,就可以知道,但凡用圣人或超常人的标准去要求一般人,那才是道德绑架。如要求别人无条件献血,要求有钱人无条件捐钱帮助穷人,等等。在公交上让个坐,小事一件,要求年轻人为老年人让坐,同道德绑架完全挂不上钩。更谈不上是道德功击。
至于从言谈发展到打人,甚至把人打伤,这就不是道德问题,至少少社会治安,甚至是刑事案件了,包括老年人在内,谁动手都不对,都要受到相关条列的处罚。这同讨论公交让坐的道德内涵不是一个问题。
但即便是发生激烈的争论,甚至偶有无严重后果的身体接触,一般说也属于情绪失恐或行为失当,不能轻易说是什么“坏人”。更不能轻易说是老人变坏或坏人变老。坏人的含义是很重的,应该已超出道德判断,公交争吵不应该随便戴这帽子。
公交让坐问题讨论到现在,现状是老年人越来越不受尊重。年轻人不让坐已司空见惯。这实在是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背道而驰,也不利构建理想的和谐社会,应该及时转变这个不良风气。
这种情况,其实是两个人都不对!首先是老人为老不尊!年轻人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都不是应该的!其次是年轻人没有教养。有教养的人,起码的尊老爱幼应该懂。这是没有商量的!公交车上,不管老幼,公共场所,最能体现人的素质!
乘客与司机互殴致重庆大巴车坠江,15人遇难!若在公交车上碰到乘客攻击司机,你会怎么办?
谢谢悟空邀请!刚才看到这则新闻,让人气愤,双方不顾车上乘客的安危,拿乘客生命开玩笑而造成公交车坠落70米深的江底。作为乘客来说应该劝说驾驶员和那位乘客,说服驾驶员停下车或者打电话报警。阻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1)公交公司安全教育做的不彻底,驾驶员安全观念不强,忍一时,避免发生安全事故。(2)乘客素质差,在驾驶员行车中,攻击驾驶员这是违法的,应该严惩。(3)造成车辆失控是双方互相斗欧的结果,(网络图)
很多意外事故不是你要怎样,他要怎样,许多事有时都由不得你反应过来就己经发生了。那只是瞬间之事。事实上只要我们不冷漠,不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掛起的态度,情况也许就是另外一个样子。很多事也由不得你冷漠,且都和自己有关。人还是要平时养成遵守交通规则和社会秩序为好。学会尊重人,学会尊重生命,那血的教训就不会发生,只是可惜和痛心那些无辜的人的生命,真的是冤。
谢邀!若在公交车上碰到乘客攻击司机我会上去劝阻的,好让司机专心驾驶不能分心,手不能离开方向盘,司机要为一车人的性命负责任,有事等到下一站或到终点站以后再说事,如果乘客对司机有啥意见可以直接打公交投诉电话。
不能因个人原因把全车人的性命断送在你的手上。
公交属于哪里管理。我认为公交地铁等载人多的载人工具必须有安保措施,既然交了钱上了你的车必须有安全保证。一个女子就可以要了全车人的命,可想而知,公交是多么不负责任。无论哪个单位一旦出了事故总说人手不够,但每年还有多少人找不到工作。该有人的地方必须有人。总之要保证驾驶员的自由与安全。
还用问吗,直接冲上去帮助司机,如果冷漠旁边观看,做着事不关己,而高高挂起,只有陪着殉葬了。
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是去帮助司机师傅,自己要想安全回家,就必须义务维持秩序,不然一车的人,全部都要殉葬。
这是公共安全,靠大家齐心协力,才能获得自保,不然一车的人,全体遇难。
希望国家应该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人,遇上这种败类,等同于特级谋杀案论处。
谢谢邀请,刚刚获悉重庆大巴坠江的主要原因是,女乘客疏忽大意,坐过了站而与司机发生争吵,攻击司机,司机拿全车人性命如草芥,二人互殴,导致大巴失控撞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坠入70米江底,才造成了15人丧生的恶性事件。
大巴是在行驶中的移动物,为了保证安全的将乘客送达目的地,作为司机必须得高度的集中精力,来不得半点马虎大意。作为乘客必须自觉遵守车厢内的公共安全秩序,互相遵守公共道德底线,才能保证运行中的车辆和人身安全。
作为司机一定要灵活的奉守职业道德,乘客坐过了站,虽然是怪乘客自己的大意,就不能灵活点将车靠边停一下,給这位女乘客下车。而是与女乘客发生争吵,将一车人的生命于不顾,甚至在车辆运行中司乘动手互殴,没有职业道德,这是严重的违反了交通安全的操作规程,必须予以严惩处理。
这位女乘客,自己坐过了站,没有一点人文素质,丧失理性,丧失社会公德,拿自己的生命和全车乘客的生命开玩笑,象泼妇骂街,大打在运行中的司机,难道在她的意识里不知道这是在犯罪,最后造成了15个无辜的生命丧生。就算她在这次事故中已经见了阎王,也必须罚得她的家庭倾家荡产,也对不住那些无辜死去的亡灵。
作为乘客,遇上这样的事情,必须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来保护司机,保护了司机就等于是保护了自己。在劝阻司机停车的同时拨打110,让公安人员来处理,就能避免此次恶性事件的发生。
公交车上为制止抢方向盘的人而对他进行攻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现在太多的法律不规范,而一些黑心律师法官钻这些孔子,导致很多正义得不到回报。被盖上故意伤害。
比如路上遇到一只疯狗撕咬小学生,一小伙拿砖头一下砸断狗腿救了小学生。狗主人起诉小伙要求赔偿狗的医疗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而最后法官判小伙赔狗主人若干钱,而小学生家长却只问要了狂犬疫苗的钱,不管小伙子是否受到损害。法官认为小伙子虽然救了小孩,但也使狗断腿造成狗主人精神伤害。
现在为什么好多人见了小偷都不敢说?因为怕被报复。公交车上事非多,有次上省城坐公交,问了几个人问路,没一个回答,不是说不知道就是爱理不理的。
今天看了很多新闻,都是抢方向盘的,司机最正确的方式就是靠边停车报警。而其他乘客最好的方式就是拉架,当然情急之下揍他一顿也行,解决车辆行驶安全。即使遇到了无良法官,你至少保了一条命。
在法律角度上你揍正在抢方向盘的乘客属于紧急终止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所以说: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在公交车上见到有人抢夺司机方向盘,这时第三方出手攻击制止抢方向盘人的行为,我认为第三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且他的行为又属于见义勇为,应当得到公交公司和政府有关方面的奖励!
一,在公交车上抢夺司机方向盘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抢夺司机方向盘人的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就是全体公交车上的乘客,侵犯了他们的人生甚至生命安全。每一位车上的乘客包括司机出面攻击制止抢夺司机方向盘人,都属于一种人身本能的自卫行为,因为第三方如果不攻击制止他抢夺方向盘,就会进一步扰乱驾驶员的正常驾驶,最终导致车辆失控,造成全体乘客包括第三方的生命安全。所以,第三方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说白了这个第三方,哪怕狠狠的揍这个抢夺方向盘的人或者把他打倒、打晕、打伤、打残都可以。都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像这次重庆万州区坠江公交车事件,假如当时有人出手攻击这位刘姓女乘客,那怕出手重一点,狠一点,制止她的犯罪行为,那么这起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一车人命也就不会丧生。
二,第三方出手攻击制止抢夺司机方向盘的人,这个行为又是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因为公交车是一个公共场所,一旦发现有人在公共场所寻寻滋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果断出面攻击制止,防止更加恶性事故的发生,保护了全车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就是一起典型的见义勇为行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在公交车上,不管什么原因和理由,只要看到有人,在抢夺公交车司机的方向盘十,我们应该义不容辞,出手重击这个抢夺方向盘的人,把他打倒、打伤、打残为止,因为她在实施犯罪,你在制止犯罪,对犯罪分子绝不要手软,你是正义的行为,你是见义勇为的行,为不用怕!你做的事情都是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大家同意我的观点,请点击右上角红字"关注",谢谢!
其实,发生这样的事情,不应该算是正当防卫,而应该属于“见义勇为!”
试想想,抢方向盘的人没有攻击你吧?你防卫什么?与防卫丝毫无涉。所以,说是防卫确是有点牵强,有点儿不伦不类的生拉硬拽的感觉。
对于此事,准确的说就是“见义勇为!”而见义勇为的人是值得尊敬、鼓励、表彰和学习的。
因此,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使抢者受到了任何伤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都应抢者自行承担,咎由自取。
同时,褒奖见义勇为者!
为社会立清风,树正气。以此震慑歹徒,让歹徒知道作案的后果,从而消声匿迹,杜绝隐患。
在公交车上袭击公交司机,不管你何种理由,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加重处理,定罪以3年以上判处,直至死刑。你有理由,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袭击驾驶员,危害一车人或周围人员的安全,危害极大,不震慑,不足以消除危险隐患。
这个事件女乘客是肇事者,司机是无辜者。无论你是否过站,也是你个人的错。司机无过错。司机的还击是正当防卫,不视互殴。所以新闻报道上说顾客与司机互殴是典型的颠倒黑白的判案。
公交车正常行驶,乘客不管岀于任何理由发生和司机吵架击打,其他乘客都有理由劝阻进而制止,制止就可以分为口头制止强行制止。原因很简单,和司机的任何吵闹都会影响到整车人的安全,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所以制止,制止人行使的是合法权益,需要担什么责任?出师有名,不是正当防卫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