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车上遇到持枪袭击怎么办?
这个该怎么说呢,视具体情况而定吧。匪徒要是凶残暴戾视认命入草芥,反抗的话又只能造成无辜的伤亡,这样的话就要尽量不挑起匪徒的戾气,以保命为前提。现场要是有条件进行反抗和还击,又地利和人和就要在有一定把握的前提下努力争取给自己一个保命的机会,牢牢得把命掌握在自己手里。单独的就说遇到持枪袭击该怎么办,又怎么能有具体的答案呢?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吧。
公交车上为制止抢方向盘的人而对他进行攻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其实,发生这样的事情,不应该算是正当防卫,而应该属于“见义勇为!”
试想想,抢方向盘的人没有攻击你吧?你防卫什么?与防卫丝毫无涉。所以,说是防卫确是有点牵强,有点儿不伦不类的生拉硬拽的感觉。
对于此事,准确的说就是“见义勇为!”而见义勇为的人是值得尊敬、鼓励、表彰和学习的。
因此,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使抢者受到了任何伤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都应抢者自行承担,咎由自取。
同时,褒奖见义勇为者!
为社会立清风,树正气。以此震慑歹徒,让歹徒知道作案的后果,从而消声匿迹,杜绝隐患。
现在太多的法律不规范,而一些黑心律师法官钻这些孔子,导致很多正义得不到回报。被盖上故意伤害。
比如路上遇到一只疯狗撕咬小学生,一小伙拿砖头一下砸断狗腿救了小学生。狗主人起诉小伙要求赔偿狗的医疗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而最后法官判小伙赔狗主人若干钱,而小学生家长却只问要了狂犬疫苗的钱,不管小伙子是否受到损害。法官认为小伙子虽然救了小孩,但也使狗断腿造成狗主人精神伤害。
现在为什么好多人见了小偷都不敢说?因为怕被报复。公交车上事非多,有次上省城坐公交,问了几个人问路,没一个回答,不是说不知道就是爱理不理的。
今天看了很多新闻,都是抢方向盘的,司机最正确的方式就是靠边停车报警。而其他乘客最好的方式就是拉架,当然情急之下揍他一顿也行,解决车辆行驶安全。即使遇到了无良法官,你至少保了一条命。
在法律角度上你揍正在抢方向盘的乘客属于紧急终止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所以说: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算不算正当防卫无所谓,只要能把自已和全车上的所有人自救了,那就是英雄,功德无量,国家法律会酌情处理,不仅可以勉去一切法律责任,还应予以嘉奖,通报表扬!
我就不明白了,因抢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重大惨祸屡屡发生,无论头条或《新闻联播》、发生当地新闻媒体都有重大播报,为什么有些人还熟视无睹?为什么有些人不吸取惨痛教训?为什么有些人还继续上演人为悲剧,不仅把自己害死,还连累了无辜众人为他(她)赔葬?
迟下几分钟的车,多回走几步路真的那么难吗?况且是你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你有何权利要求公交司机为你随便停车?公交车可是有停车站点的啊!你连这个常识都不知道,有何道理坐公交车?干脆“打的”得了,勉得把自已害死,还连累无辜生命!
为了减少类似的惨祸,为了珍惜无辜生命,希望在公交车上坐的人群不要冷漠,及时制止这种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野蛮人。
同时希望人人把生命安全放第一位,不要去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爱惜生命,从你我做起!
谢邀!
公交车正常行驶,乘客不管岀于任何理由发生和司机吵架击打,其他乘客都有理由劝阻进而制止,制止就可以分为口头制止强行制止。原因很简单,和司机的任何吵闹都会影响到整车人的安全,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所以制止,制止人行使的是合法权益,需要担什么责任?出师有名,不是正当防卫又是什么?!
这叫见义勇为,是非常正当的行为,全车乘客都会感谢你的。
比如之前有类似的事情,也是一乘客非要高速路下车,在被司机拒绝后,乘客就抢夺了司机的方向盘。
这时候一男子英勇的给了抢方向盘的人一脚
然后把抢方向盘的男子踹开后,一顿猛揍
最后司机马上靠边停车,报警。男子被警方带走,事情圆满结束。
这个打人的男子,从法律上来说,抢夺方向盘属于非常危险的行为,面对如此紧急的状况,为了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脚过去,非常正当并且正义,值得称赞。
因此,当以后遇见这样抢夺方向盘,这种典型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请放心大胆的踢过去,说难听踢不坏的,踢不死人的。
早说各地抢夺方向盘真不是个例,就这22路都发生过几次了。
法律上,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本来就是属于典型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该罪即使没有造成后果,也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公交车上袭击公交司机,不管你何种理由,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加重处理,定罪以3年以上判处,直至死刑。你有理由,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袭击驾驶员,危害一车人或周围人员的安全,危害极大,不震慑,不足以消除危险隐患。
提出这个问题非常及时。仔细阅读。若想回答准确。必须着眼细节。
一,有必要再提出‘’谁是正当防卫的主体‘’?
我认为。A,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B,当时车中全体乘客。
二,行驶中的公交车。有人来抢方向盘。为阻止抢方向盘的人目的得逞而进行反攻击。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主体如上所述是司机和乘客。
三,行驶的公交车中。正当防卫的局限性或称之为正当防卫的时效性(有待商榷)
众所周知。行驶中的公交车。操作失误必然直接造成交通事故或人员伤亡。这是公交车特殊岗位责任决定的。要求受到侵害的司机。必须在确保乘客人身安全前提下。对抢夺方向盘的人予以反击。在此之前只能高喊求助乘客。司机必须牢牢掌握方向盘。如不这样。忽视或放任方向盘的有效制动。将失去对机动车这一‘’马路杀手‘’的控制。势必酿成更大范围的侵害。受侵害的不仅仅是司机一个人了。这次重庆客车坠江惨案。足以证明这一点。
在这一特定情况下。司机受委屈甚至受伤害。为了保全乘客生命安全。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写到这里。真心敬佩公交车所有司机。你们辛苦不易。众所周知。大客司机驾驶证都是最高级别的‘’A1‘’。
四,反击抢夺方向盘。正当防卫主体第二责任人乘客。有权选择适当时机制止侵害人侵害。什么是‘’适当时机‘’?如何选择时机?前提也必须不影响司机正常驾驶。这一点说句老实话。也是真不好界定和掌握。因为突发情况。瞬息万变。这其中包括天时地利人和。说到了根子就是运气。
五,当把抢夺方向盘的人控制住之后。马上报警。等待警方介入调查取证。(在我的经历中。见过和司机吵架的吵吵几句就平息了。还没见过抢方向盘这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性行为。对于抢夺行驶中方向盘的行为。必须坚决打击。绝不留情。)
综上所述。痛定思痛。从血的教训中总结经验。并制定相应法律法规。非常必要。但必须审慎。
针对乘客袭击公交车驾驶员的现象,公交公司是否可以在驾驶室安装隔板,防止乘客肢体接触?
应该安装隔板,以防不测,不是个人问题,而是整个社会问题,司机担负起全车人性命,乘车人员要按社会制度行事。本是正常不过了,但个人的行为就是社会的体现,因此不能盲目的一味指责一方,应是对全社会整体进行思考,如何建立制度严谨,执法公正和精神道德大厦。
这个问题我认真的考虑过,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可以防止司机受到侵害,从而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但如果完全隔绝,遇到司机突然发病,这时乘客只能眼睁睁看着而无法救助……
可以安装像银行那样的钢化玻璃,形成驾驶室隔间,但是玻璃上有小孔,既隔断了乘客与司机,避免了影响司机驾驶,但又不影响乘客向司机询问路线,车内监控也可以实时拍摄司机的驾驶情况。
这是双方都有过失的方面,第一是公交车过始女乘客目的地,第二是女乘客要求公交司机在没有公交站牌的地方停车,互不理解,互不相让,导致双方激烈的争吵,最后大打出手,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对公交车上乘客在行车中抢夺方向盘或者攻击司机的行为,其他乘客是否可合力揍他?
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或殴打正在驾驶中司机的行为是严重侵害他人或众多人生安全的行为。在这紧要关头,和失去理智的他讲能讲道理吗?强行拖离为最好,如若他还不依不饶的话,揍他或大家合起来揍他是唯一有效的办法。法律应该支持大家揍他的做法,这属于正当防卫
对于抢夺进行公交司机方向盘或者殴打司机的行为,无论其原因是什么,都是一种可能给公共安全带来巨大损失的行为。而快速出所制止是就是一种建义勇为的行为,这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也不应该影响对此行为的判断。
合力揍打?大家是想一起进监狱蹲几天呐?还是嫌钱多想被处罚。
有乘客抢方向盘,我们当然要进行阻止,在不影响他人安全和自身安全下进行有效阻止。
所谓的“有效阻止”就是在不违法、遵守道路法规、保障各项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并且起到预定目的的成效。
所以当出现乘客抢方向盘时,其他乘客应该合力将他架走,让驾驶员保持稳定的心态开车前行,必要时可选择紧急停车地段处理,甚或可以拨打相关电话请求警察援助。
首先我建议公交车内配一位和杭州地铁上一样维持治安的警卫员,及时有效的制止暴力发生,其次,我觉得直接群殴这个不行,因为人家也许只是一时冲动,毕竟谁都不是生下来就是个坏人,所以我建议理性制服,理性解决事端,也千万不要高高挂起,漠视这一切
在公交司机遇到被攻击的紧急情况时,你觉得是应该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是应该先安全停车?为什么?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换不来尊重和同情,在法律起不到威摄作用的时候提这样的要求是对公交司机的污辱。建议司机首先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如果能力足够那就叫那些恶人长长记性。软弱只能换来更多的麻烦,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首先第一时间应在安全区停车,保证车上每一个人的安全;第二紧闭车门,迅速报警,和别人打架是不理智的,可能不会得到乘客的支持,更多的是看热闹的;第三要大声斥责侵害者同时做防御,车上富有正义感且有能力的乘客就会有反应时间,号召大家一起制服侵害者,等待警察的到来,处理;第四留下几名乘客作证,安全疏导其他乘客换乘其他车辆,尽量不影响交通和大部分乘客的上下班或其他办事时间。
第一点还是应该迅速的判断哪里有适合安全停车的地方。先把车子停下来。首选的是全车人的安全。然后再是处理问题。及时报警。
最好是在没有停稳车前大声告诉大家注意安全,发动群众及时制止荒唐的行为。防患未然。停稳车后处理后续问题。
对司机进行“隔离保护”和对“辱骂袭击公交司机”进行严惩。你觉得哪个更好呢?为什么?
笔者觉得应该隔离保护与严惩袭击者并重,以隔离保护为首要措施。一是防患于未然,比亡羊补牢作用大。二是严惩虽能以儆效尤,但总有人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又惑者有些人由于客观因素,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如严重醉酒,间歇性精神病发作等,事前防范有用,事后惩罚已于事无补,损失已无可挽回。
对司机隔离保护和对辱骂袭击行为进行严惩,如果非要选择哪个更好,个人觉得严惩会更好。
隔离保护是被动行为,还是纵容辱骂袭击行为,治标不治本,下一次还会发生辱骂袭击司机的行为,还是会带来悲剧的发生。一当人在不理智的情况下,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在加上做了也没什么处罚那就更会肆无忌惮了。就像假如偷拿别人东西没有法律制裁的话,很多人在情急之下都会顺手牵羊,偷盗率大大的提高。
对辱骂袭击司机行为建立法律法规,进行行为规范,一当有人触犯一律进行严惩,杀一儆百以儆效尤,这样才能有威慑力,大家对这样的行为才会忌惮,否则还是会发生这样事情。现在就是辱骂袭击行为只是事后道德的谴责,简单走过场追责,没有什么用。个人觉得长效机制还是建议严惩法律,对辱骂袭击司机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判刑问责处理,这样的事情将会少一些。
如果为了更好预防这类事情的发生,两者可以同时进行,隔离保护同样可以发挥作用,人一当情绪失控,什么不理智的事情都会干出来,激动冲昏头脑,法律抛之脑后,同样会袭击司机,危害大家的生命安全,导致悲剧的发生。
我是老张,朋友们多关注。
对司机隔离保护和对辱骂袭击行为进行严惩,如果非要选择哪个更好,个人觉得严惩会更好。
隔离保护是被动行为,还是纵容辱骂袭击行为,治标不治本,下一次还会发生辱骂袭击司机的行为,还是会带来悲剧的发生。一当人在不理智的情况下,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在加上做了也没什么处罚那就更会肆无忌惮了。就像假如偷拿别人东西没有法律制裁的话,很多人在情急之下都会顺手牵羊,偷盗率大大的提高。
对辱骂袭击司机行为建立法律法规,进行行为规范,一当有人触犯一律进行严惩,杀一儆百以儆效尤,这样才能有威慑力,大家对这样的行为才会忌惮,否则还是会发生这样事情。现在就是辱骂袭击行为只是事后道德的谴责,简单走过场追责,没有什么用。个人觉得长效机制还是建议严惩法律,对辱骂袭击司机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判刑问责处理,这样的事情将会少一些。
如果为了更好预防这类事情的发生,两者可以同时进行,隔离保护同样可以发挥作用,人一当情绪失控,什么不理智的事情都会干出来,激动冲昏头脑,法律抛之脑后,同样会袭击司机,危害大家的生命安全,导致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