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国家秘密法第38条明确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不再履行保密义务是对是错?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38条明确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不再履行保密义务对还是错呢?
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上班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能离职吗?
可以,不过分为两种情况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无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天告知离职即可 像你这种情况,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实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不利于人身安全,可以拒绝危险工作,无论是以后的诉讼或者法院都是支持你这边的
能,上班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能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生产、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消除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且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对劳动者造成伤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或者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的环境,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上班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上班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反映,寻求解决措施。如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且安全问题存在严重隐患,那么员工可以考虑提出离职。在提出离职前,建议员工先了解公司的劳动法规和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提出离职也要遵守相应的劳动法规和合同规定,不得因此违反公司制度。
为梦想奋斗的女员工们,该如何面对领导的潜规则?愤怒离职?自己又没错凭什么?
身为男性,身为谈不上颜值的男性,还没遇到过类似的问题。
不知道你是处于什么行业,什么岗位。我有遇到过一两个女士,被上司要求潜规则的,她们最后的选择都是拒绝。
个人觉得,女性员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防狼:
1,增强自己在团队、在公司的价值,你的不悦会导致团队或公司的损失。
2,和团队成员融洽相处,但要竖立自己的底线。色狼上司肯定会先试探再下手的。让他试探时就碰到一鼻子灰。
3,对于任何过分要求,直接拒绝,哪怕你真的会失去这份工作。
4,暗中收集证据,候机反击。但谨记,要不一击即中,要不继续潜伏。
在我们平常人身边,谈恋爱,你追我 我追你,你拒绝我,我拒绝你,这是谈恋爱,在娱乐圈和工作关系上面就变成潜规则,其实都一样,没那么多大惊小怪,证明你的弱点被别人发现,然而你还不知道,所以成就了潜规则,如果公司离不开你,你觉得在厉害的老板会潜规则你么,我们不否认任何,同样也不拒绝所谓的任何,你懂,我懂,世界安好,你委屈,我满足,只有天知道。
针对职场潜规则,咱们先不论男女。只要你选择了职场,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潜规则,总不能遇到潜规则就离职,事情总会有解决的办法,就看我们如何看待。
凡是带点规模的公司,员工众多,职场潜规则就有了。针对女性来说,在公司都是弱性群体,不管你职位多高,除非你是公司一把手,都会面临或多或少面临领导的潜规则。一般的潜规则,咱们不多说,只要保持心态,妥善处理得当,就能解决的。但是,针对上级对你有想法的潜规则,这是很危险的,也是很棘手的问题,二雷就这分享一下个人想法。
在公司遇到上级潜规则,那么女性一般都是中高层级别的,而且都是有魅力的女人。首先,女性在公司穿着必须注意,不能太裸露,尽量保守。其次,针对领导的暗示,选择装傻不知道。工作时间,领导发信息,就说忙,没空看,非工作时间,以其他为由,冷漠对待。能做到上级领导的,都是有能力的人,他们更喜欢有挑战性的女人,时间一场,感觉乏味,也就放下了。三是最狠的。有机会和领导的老婆成为朋友,也就让领导彻底放弃 思想了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我们做为女人,首先自己要洁身自好,不能打扮花枝招展的,太过招摇,对待工作极度认真以及不解风情的态度,基本上领导都会退却的。离职是我们的下策,对待潜规则理性看待,总会有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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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这个确实很难,女性在职场本身就比较难。
面对潜规则,有可能自己处在弱势群体,但也得保护好自己。无论什么事,什么工作,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工作可以没有,但是安全不可以忽视,也不可以凭借一口气去堵什么。
在现实生活之中,确实有这种现象存在,女性本来就是弱者,有些雄性动物和男人,就爱好那一口。从动物界和自然的角度来看:雄性追求雌性,可能是一种动物的本性,一个雌性,有众多的雄性喜欢她,也是一件好事,说明她有吸引力,长得好看,具有特别的魅力,但前提是,女方也要喜欢你。还有一种情况:在众多的男性环境之中,配搭有相应女性的参与,对于双方来讲,可能有一种天然的相互促进作用,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例如:当年的新疆建设兵团的建设者,全部都是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日战争的军人,有的还是立有战功的英雄,为了边疆的稳定、发展新疆建设兵团,并解决他们的个人问题,中央专门从北京、上海、天津、湖南,湖北、山东,河南、安微、等地,动员了大批的未婚男女青年去支援边疆的建设,才有了今天的大好局面。
建设从现代社会的的角度来看,我们都是实行的一夫一妻制,一旦有了家室的人,是决不能在外面再有别的女人的。这也是为了维护女性的尊严,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安全。可是有个别的男人,虽然他们生长在现代社会之中,可他们背地里的一些言行好像还是在原始社会之中。把伦理道德、法律法规抛在脑后,为所欲为,只顾自己的 “自由自在”,他们在没有违法的前提下,有的时候你还真拿他没有办法。实话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并不是说,你要去顺应它,而是要机智巧妙的与他们周旋和斗争。也要依靠社会力量,和各方面的关系,去化解这个矛盾。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辞职可能是最后的一步棋。
遇到小人领导打压“辞职”还是“反抗”?
怎么说呢,看了好多人的警告,小人这种物种是最惹不得的!
也亲自见识过了,真正的小人是无底线到影视剧都不敢拍的程度。
开始,我每天都得手动,把下巴装回去好几回,后来就见怪不怪,他干啥我都觉得正常。
可是,领导还就需要这样的小人存在,需要他们去给他通风报信,使坏、整人。小人正适合这样的位置,因为有的小人,天生就以整人和踩踏别人为乐,见不得别人一丁点的好儿……
所以,领导常常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所以,感觉来自底层的反抗基本没啥用。除非你的能力让领导看到并且需要,小人自然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可是领导看到一个普通人的几率能有多大?
所以,忍不了就辞职。至少换个心里痛快吧!
凡事从长计议,冷静正确面对。只要不是敌我尖锐矛盾,想方设法化解和好、相安无事最好。
想起一件往事。当年一个靠投机专营、巧言伶舌、送礼上位的熟人同事,来单位检查工作,他在温室里不谈蔬菜长势,品种丰盛、经验收成,而是指责我们沟渠修得不够平整,窝距横竖不对称,不符合正规化标准,并吆吼道:立即给老子重整。当即让我反感极致、怒火陡生:“你说个屁话,这四千多米的海拔,大冬天的,能种出种好这些蔬菜己相当不容易,你让我拔了,大伙吃啥子?你这纯粹是鸡蛋里挑骨头,站着说法不腰疼。显能耐,抖官威,也要捡个轻重、讲个分寸"。大庭广众之下,大声武气,怒目圆睁,双方都没给面子,场面非常尴尬。
此事过后,尽管我主动缓和了关系,之后工作也尽量让其挑不出毛病,但其心里的梗一直存续,在涉及我个人前程时,他找到个我任职年龄快到杠的把柄,在上级主管部门面前悄悄奏了一本。所谓宁得罪君子,忽得罪小人,诚不欺矣。
自私心重、心眼奇小,爱抖官威,两面三刀,是“小人”共性。
如果是国营、集体、事业单位,从长远计,你需要暂时忍耐,避其锋芒,沉着冷静,专注做好本职工作,尽量不让其抓住整你把柄即可,毕竟,他官不可能当一辈子,你胳膊也拧不过大腿,妥协、隐忍、示弱是上策。
如果是私人、股份单位,那你得早做打算、另寻高就。只要你有真才实学、过硬本领,不愁金子不闪光、前途无知己。
如果你已年过半百、临近退休,那还是忍为上,望一眼天高云淡,退一步海阔天蓝,所有的是与非、对与错,统统都属云烟,家庭和睦、收入稳定的日子才真实坦然。
安全生产负责人辞职后安全许可证要重办吗?
1、此A证属于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证书,你如果辞职可以到发证部门办理A证取消。
2、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生效,因为此证属于公司的资质,与人员变动没有关系。公司要求我们考安全员证书,并且离职后证书归公司所有?
公司的要求也是合理的,从事相关行业是需要一些培训的,如果公司是出资让你们考,那么你们离职后,证书留公司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你都离职了,证书也应该没什么用了,仅仅是应付年审、检查用的。
考上公务员可以辞职么?
考上公务员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辞职的。公务员是一种公共利益岗位,其录用过程一般要经过严格的考试和选拔,且其职责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因此对其稳定性要求较高。
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可能会经过严格审批后允许辞职。总之,在公务员岗位上,一般不建议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