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可以跨年吗?
年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带薪休假制度,通常情况下,年休假是不可以跨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年休假期间,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享受休假,不得跨年度休假。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需跨年度休假的,应当经劳动者同意,并保证劳动者全年累计休假时间不少于休假天数。
如果您有跨年度休假的需求,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确保您全年累计休假时间不少于休假天数。如果您的用人单位未与您协商或未确保您全年累计休假时间不少于休假天数,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跨年休年休假可以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有5天年休假;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有10天年休假;工作已满20年的,有15天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只有当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对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产假跨年度了还有年休假没?
是可以的。产假与年休假相互之间是不冲突的。只有如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才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假。
累计三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假。累计四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