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五莲二中杨老师事件与常某殴打老师事件,商丹高新教师长期辱骂13岁女生事件?
学生打老师,老师打学生,冰火两重天,怎么评论已经成了大难题。常仁尧打老师事件,不论网上的喷子们如何结成联盟,众口一词,如何为张清林洗白,人人心知肚明,世间万事存因果,没有二十年前张的侮辱殴打,就不会有常仁尧今天的反戈一击。用打骂方法教出来的学生必然偏向于武力解决问题,那些高喊着“天地君亲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打你就是为你好”的老师们,都是心理畸形儿,既自卑又自傲,既贪婪又清高,价值观扭曲,人生观混乱。对于这种人,必须沉疴用猛药,一是加大教育力度,端正他们的思想;二是严肃法纪,对违法乱纪者坚决依法纪惩处,树立法律权威,决不姑息养奸。最后想说的是,道德的交给道德约束,纪律的交给纪律处理,法律的交给法律判决,但前提是不受舆论干挠,保证公正公平!
一个没物证没人证,且超过期限,另一个铁证如山,必遭法律严惩。总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替常某翻案。郑重说一句常某的同伙们,不要上窜下跳了,安心服刑,做一个守法好公民。
有因就有果,觉得常某被判刑有一点过重,不能老师用过去时哪一套管理学生,为什么常某打那个老师,为什么不打其他老师,肯定有原因,不然一个成年人会这样冲动打曾经教育过他的老师吗?老师好多都是两副面孔,伪装自己。只要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在班里就是被歧视的对象,也是常常被老师侮辱的对象。因为成绩不好,会影响整个班级荣誉更影响老师荣誉考核绩效这些跟评优秀教师和奖金挂钩的,甚至跟老师的仕途有关的。
这个教育模式,是非常不公平的,对,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除了打就是骂,不给他们留一点尊严,这会对学生产生很大的阴影,所以在产生学生二十年后暴打老师结果,是我们的教育模式造成的吗?是一件悲哀的事。还是用过教育模式绝对不行的,我们的教育必须改变。对哪些有暴力倾向,有双重人格的老师必须清理出教师队务,这样的老师是教不出好的学生的。我们教育模式绝对要改革了,不要用考核评优和奖金要脱钩。这样老师没有压力,不管学习成绩,好的坏的学生一律平等,难道成绩不好的学生就该被你们侮辱,就没有学习的权力,这完全是说不通的,所以我们的老师必须反思自己,我们的教育让老师用过去那一套完全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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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认为,这三起事件,皆因“师生矛盾”而起,根源在于学生(家长)与老师教育理念上的不同。
五莲老师打学生事件:
学生:逃课,被惩戒。
老师:用书本打学生
家长:要求开除老师,赔偿30万,孩子被保送一中。
殴打老师一案:
学生:殴打老师,拍视频
老师:据涉事学生说,20年前老师曾体罚过他
家长:当年不知情,现在站在孩子这边。
辱骂学生一案:
学生:成绩差,被老师辱骂
老师:长期辱骂学生,侵害学生人格与尊严
家长:并没有学闹,比较淳朴
我就是同情常某。觉得经常欧打13岁的学生,给学生的心理造成终生的阴影的老师对社会的危害更大!难道就因为他顶着个教师的称号就勿视和愿谅?这种老师根本不配教师这个光荣神圣的称号,这种行为的老师对社会危害更大,遭受他欧打辱骂的学生很可能会成长为反社会的人!全社会有良知有正义的人,都要鞭达唾弃这种教育界的败类!而不是估息,纵容!
淮安:因勒索钱财未果,两未成年少女结伴殴打13岁女孩, 你怎么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已满16周岁的青少年敲诈勒索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满16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拘留之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待法院判刑处理。
回答;两个未成年人少女殴打13岁女孩的行为是涉及到了校园欺凌现象;勒索人是15岁的女孩杨某某和13岁的陈某某,合伙敲打勒索并且殴打13岁的女孩钱某。
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在社会上屡见不鲜,这个事件的起因是13岁女孩钱某欠了15岁的女生杨某某和13岁陈某某的钱,要钱某某还钱,钱某某说要下周六还,另外两个人不允许,并以此为理由对于13岁女孩陈某进行敲诈。
首先,当孩子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会因为内心的恐惧,和害怕,从而不敢和老师,父母说,也不敢报警,欺凌者欺软怕硬,利用受害者怕报复的心理,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嚣张气焰越发上升,越发敢于敲诈勒索与殴打受害者,从而胆子越来越大。
《弟子规》里说:无心非,名为错;有心非,名为恶。对于无心过失,或者双方都有问题或者有争议事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然而,对于单纯恶意欺人伤人事件,特别是屡次恶意伤人,屡教不改的,就要打回去,绝不姑息。
在受到同学欺负的时候掌握好充分的证据,以便于在和欺凌者对质的时候自己能够掌握主动,不会被对方诬陷或者倒打一耙。最好随身携带一个录音笔和防狼喷雾,作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山东13岁初中女孩被多人围殴、扇耳光、逼下跪、逼抽烟,警方免除打人者刑事处罚,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每次看到这种事情都很痛心,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了。为什么老是屡见不止?为什么中学生对同学那么无情?是我们的教育出现了问题吧。素质教育下,很多老师都不敢管得太厉害,很多家长认为把孩子送到学校什么都不用管了。到头来孩子思想跑偏没有人管,当出现了大的问题才发现,已经晚了。家长们忙忙碌碌,或者为了生计,或者不会教育孩子,宠孩子的不在少数。呼吁家长多关注一下自己的孩子,不能完全指望老师,那么多学生,老师的时间光用在教课了,哪有时间注意到所有孩子的动态,况且老师自己也有孩子需要教育。
公安机关只是执法部门,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来!法律规定十四周岁以下就是无刑事责任!只能无条件执行!没任何办法!这事其实就和抓鸟判刑一样,法律规定在那里摆着,法院只能照办着法条来执行!谁也没办法!刑法等大法,这种层面的修改不是一个人或者一部分人说了算的!
针对网传多名未成年人辱骂殴打一少女事件,10月15日,山东微山县网信办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警方介入调查核实,并对打人者给予了批评教育。由于打人者均不满16岁,根据相关法规免予刑事处罚,但会将打人行为记入个人档案。14日,该县教育体育局也通过其官方公众号对该事件予以了通报。
针对网传视频内容,10月14日,山东微山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其官方公众号发布通报称,经调查核实,蒲某(女,13岁,县第二实验中学学生)因与安某(女,15岁,原实验中学学生)发生口角,10月6日,安某召集徐某(女,12岁,县实验中学学生),罗某(女,12岁,县实验中学学生),秦某(女,14岁,县第二实验中学学生),邓某(女,14岁,县第二实验中学学生)等4人将蒲某带到城后路爱国街23号小巷内,对蒲某进行殴打、辱骂。事后,蒲某由于恐慌害怕,未告知家长及学校,也未选择报警。
15日,微山县网信办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警方从上述视频获悉后,介入调查核实,对打人者给予了批评教育。由于打人者均不满16岁,根据相关法规免予刑事处罚,但会将打人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微山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称,目前,蒲某仍在医院接受心理治疗,无明显外伤。介于打人者安某因个人原因早已辍学,其与参与打人的3名学生还未恢复上课,她们所在学校正在讨论处罚方案。